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彭维昆等10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彭维昆等10名同志任免职务的
通 知
泸县府人〔2016〕18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泸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任命:
彭维昆同志为泸县监察局局长;
罗晓玲同志为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唐永宏同志为泸县水务局局长;
王小兵同志为泸县审计局局长;
冯秋兰同志为泸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免去:
易其良同志泸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杨双全同志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廖理洪同志泸县水务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姜晓峰同志泸县审计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游书勇同志泸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特此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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