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龙维平等21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4-11 10:29:58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龙维平等21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泸县府人〔2014〕9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泸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任命:

龙维平同志为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温仕超同志为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施小莉同志为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

游正洪同志为泸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保留正科级);

黄梅同志为泸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兼);

邹鸿燕同志为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文茂同志为泸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何利同志为泸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王芳同志为泸县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艾光照同志为泸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盛利同志为泸县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蒲云贵同志泸州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万绪友同志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泸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龙维平同志泸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温仕超同志泸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牟勇同志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何利同志泸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同意:

艾洪同志任泸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3年1月计算;

杨华春同志任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2年11月计算;

林叔伦同志任泸县司法局兆雅片区中心司法所所长(明确为副科级)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3年1月计算;

余文凤同志任泸县普查中心主任(明确为副科级)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3年1月计算;

胡正同志任泸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3年1月计算;

田耘同志任泸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明确为副科级)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3年1月计算;

熊英同志任泸县土地统征和储备中心副主任(明确为副科级)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3年1月计算。



泸县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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