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免周昌海等2名同志职务的报告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免周昌海等2名同志职务的报告
泸县府人〔2014〕6号
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
提请任命:
周昌海同志为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
熊杰同志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泸县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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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免周昌海等2名同志职务的报告
泸县府人〔2014〕6号
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
提请任命:
周昌海同志为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
熊杰同志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泸县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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