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玲等2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玲等2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泸县府人〔2013〕4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泸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决定:
任命:
李玲同志为泸县商务局局长。
免去:
唐敬华同志泸县商务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特此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玲等2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泸县府人〔2013〕4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泸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决定:
任命:
李玲同志为泸县商务局局长。
免去:
唐敬华同志泸县商务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特此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8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