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奇等8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09-19 17:48:01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奇等8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泸县府人〔2013〕39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泸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同意:

刘奇同志任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泸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2年8月起计算;

周才金同志任泸县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明确为副科级)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2年7月起计算;

梅燕同志任泸县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2年8月起计算;

徐正能同志任泸县国资公司副总经理(明确为副科级)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2年8月起计算;

熊启彬同志任泸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明确为副科级)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2年7月起计算;

胡孝军同志任泸县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明确为副科级)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2年8月起计算;

熊鹰同志任泸县统计局总统计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2年8月起计算。

免去:

李晓林同志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享受正科级待遇)。



泸县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