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奇等8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奇等8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泸县府人〔2013〕39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泸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同意:
刘奇同志任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泸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2年8月起计算;
周才金同志任泸县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明确为副科级)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2年7月起计算;
梅燕同志任泸县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2年8月起计算;
徐正能同志任泸县国资公司副总经理(明确为副科级)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2年8月起计算;
熊启彬同志任泸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明确为副科级)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2年7月起计算;
胡孝军同志任泸县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明确为副科级)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2年8月起计算;
熊鹰同志任泸县统计局总统计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2年8月起计算。
免去:
李晓林同志泸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享受正科级待遇)。
泸县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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