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曾一洴等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曾一洴等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泸县府人〔2013〕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泸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决定:
任命:
曾一洴同志为泸县农业局局长;
陈进同志为泸县财政局局长。
特此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曾一洴等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泸县府人〔2013〕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泸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决定:
任命:
曾一洴同志为泸县农业局局长;
陈进同志为泸县财政局局长。
特此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8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