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生元等4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生元等4名同志任免职务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泸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任命
李生元同志为泸县司法局副局长(排名李福洲同志之后,保留正科级待遇)。
免去
唐榕同志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泸县接待办公室主任职务;
邓天农同志泸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张运华同志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二○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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