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廖良书等3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泸县府人〔2009〕22号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廖良书等3名同志任职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决定:
任命
廖良书同志为泸县监察局局长;
易泽莲同志为泸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刘树云同志为泸县水务局局长。
因机构更名的单位(泸县水利局更名为泸县水务局)的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自然终止。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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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府人〔2009〕22号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廖良书等3名同志任职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决定:
任命
廖良书同志为泸县监察局局长;
易泽莲同志为泸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刘树云同志为泸县水务局局长。
因机构更名的单位(泸县水利局更名为泸县水务局)的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自然终止。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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