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华等14名同志免职的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华等14名同志免职的通知
泸县府人〔2024〕5号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经泸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免去:
李 华同志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付小东同志泸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熊 超同志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促进科科长职务;
葛 亮同志泸县新闻出版局(泸县版权局)局长、泸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职务;
钟心禄同志泸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 宇同志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稽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徐 彬同志泸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晓琳同志泸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玉哲同志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挂职);
罗 铖同志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挂职);
黎翔宇同志泸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挂职);
刘 蕾同志泸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挂职);
杨 洋同志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挂职);
杨子江同志泸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挂职)。
特此通知。
泸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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