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召开
2017年7月3日,县长肖刚主持召开泸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会前,县人社局领学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
会议研究了《关于年产100万台智能机器人及年产100万台液晶光电产品项目的建议方案》《泸县产业发展投资基金设立方案》《关于补缴改革乡镇卫生院职工医疗保险的方案》《泸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项目建设的方案》《泸县市容市貌环卫城乡一体化(PPP)项目实施方案》《关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县的方案》等事项。
会议听取了关于县经开区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实施小鹿溪河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汇报、关于泸县“双过半”工作的汇报、关于泸县上半年安全工作的汇报、关于下放县级土地管理行政执法权的汇报。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环保相关工作的汇报。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重点抓好环保工作。要明确措施、强力推进。一是开展大排查,全面排查水、土壤、大气、面源污染,重点企业污染,涉及信访维稳的环境污染;二是开展大整改,对省督导组反馈的14个问题和市督查组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必须取得实际成效;三是推进大建设,要标本兼治,“治标”的举措要有具体方案和实际行动,“治本”的项目要快速推进,均可按照应急工程迅速实施;四是开展大督查,各联系县级领导要对照分工方案进行督查,每个县领导都要把环保工作、地质灾害防治、汛期安全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并开展好督查。要强化保障、问责问效。要切实强化资金、工作力量保障,将环保督察纳入重点督查督办事项。
县委常委、副县长张文杰、赵斌、赵领,副县长余静、杜作文、宋军、叶仕良,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蒲云贵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怀清,县政协副主席陈志超等同志和相关部门应邀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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