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召开
5月23日,泸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会议强调,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介,扎实开展《条例》的宣传解读,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良好环境。要加强行政指导,提供清晰的合规指引,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进一步完善企业合规体系和行业自律体系。要推进系统治理,统筹末端救济和源头预防,切实增强消费者和经营者的获得感。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梅州市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塌方灾害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强总理的批示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深刻汲取近期国内重大安全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保持高度敏锐性,抓实抓牢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迅速采取针对性措施,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煤矿、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学校、医院、旅游景区、九小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要加强对一线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全面从严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事故发生。要全面做好灾害应对准备,落实预警“叫应”和跟踪核实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响应联动,加强物资装备储存调拨,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会议审议《泸县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三年行动方案》。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突出攻坚重点,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探索多元保护路径,强化精准治污、系统治污,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深化联防联治、群防群控,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
会议传达学习近期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听取我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我县下步工作意见。会议强调,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政治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牢牢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刚性底线。要持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强化源头管控,全力推进大气污染物三年减排计划,加快工业企业存量锅炉综合整治;要探索推行“以克论净”扬尘管控体系,全面推进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坚决遏制秸秆焚烧,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要坚决扭转濑溪河、大陆溪水质退化被动局面,全面分析查找污染源,系统制定针对性举措;要加快推进县城雨污管网维修,强化污染治理设施运维管护,严防工业污水偷排漏排,迅速改善濑溪河水质;要加大农村面源污染管控力度,有序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改造,规范养殖尾水处置,推动大陆溪水质持续改善、稳定达标。要全力攻坚生态环境各类突出问题,加快各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分析我县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点,主动摸排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保不出现负面典型案例和重大生态环境问题。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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