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召开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杨钦程 发布时间:2024-01-25 15:52:05 【字体:

1月24日,泸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会议强调,要深刻把握《条例》的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广泛开展针对性、实效性活动,提升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要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紧盯煤矿、危化、燃气、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加强隐患风险整治,落细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严格逗硬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疾病防控能力,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会议听取泸县2023年根治欠薪工作情况,研究下步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排查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强化风险研判,细化处置措施,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确保各类欠薪案件和隐患及早发现、及时化解。要坚持综合施治,全面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等制度,畅通诉求反映渠道,严厉惩治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强化应急处置,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会议传达学习泸州市2024年一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听取我县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下步工作措施。会议强调,要时刻保持警醒,克服畏难情绪、厌战情绪、松劲心态,坚决扛牢政治责任,精准施策、聚力攻坚,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突出工作重点,大力实施分时分类分区、联防联控联治,强力抓好“三源”整治和“五烧”管控,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做好大气污染应急响应管控,确保完成高值区消除任务。要从严落实责任,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常态化开展督导,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

会议听取2023年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研究下步工作。会议强调,要时刻紧绷思想之弦,保持头脑清醒,落细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坚决做到管好人、看住林、防住火。要进一步筑牢森林防灭火安全防线,加强火源管理,强化宣传引导,深入推进林火视频监控、防火通道、森林消防水池、防火隔离带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筑牢森林防灭火防线。要全面压实属地、行业部门、经营主体及个人“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县、镇、村、护林员四级包保责任,形成县镇村协同、干群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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