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召开
8月24日,泸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召开。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期国家、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2023上半年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了我县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务必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促落实,镇(街道)、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紧盯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工贸、自建房、城镇燃气、道路交通、学校等行业领域和高风险的环节,精准排查整治事故风险隐患,确保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到“末梢”“终端”。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加大专项行动推进力度,强力推进“强安2023”专项执法行动,下沉监管力量,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停产停业、整顿关闭等处罚。要整合力量,深入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充分运用“两书一函”、通报约谈等手段,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指出,要保持高度警觉,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切实抓细抓实各项工作,全力实现“不冒烟”“零火情”目标,坚决守住不发生人为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两条底线”。要狠抓工作落实,紧盯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和重点时段,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实现动态清零;要加快防火通道、阻火隔离带、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火灾防控能力;要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实施最严厉的野外火源管控,坚决杜绝森林火灾发生。要严格考核问责,加大暗查暗访力度,强化问题整改,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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