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召开

来源:县电子政务中心 张永 县融媒体中心 李杰 发布时间:2022-10-27 16:36:42 【字体:

10月27日,泸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召开。

会议组织学习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和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泸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2年度)》,听取了泸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大气污染防治暨全县臭氧污染防控工作情况。

会议强调,要加强学习,做到明责于心。文件的出台,旨在加快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将责任压实到最小单元。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把学习《规定》《意见》作为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具体抓手,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相结合,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要压实责任,做到担责于身。要通过“三单一书”等方式,分层分级将职责和任务落实到人,抓牢党委、政府和企业中的“关键少数”,切实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食品安全责任机制,从根本上激活主体负责、属地管理的内生动力,坚决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要末端发力,做到履责于行。各镇(街道)、各部门强化协同联动,紧盯重点领域好、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强化“明厨亮灶”“互联网+监管”等智慧化手段的运用,探索建立信用分类监管等机制,切实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能力水平。

会议强调,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除恶务尽,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断攻破“硬堡垒”,同时要坚持效果导向,打、防、管、建并举,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走深走实。要持续采取凌厉攻势。要准确把握重点关键,紧盯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十件实事”和工作要点,扎实推进问题线索的收集、核查和办理,提高线索核查办理质效。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违法犯罪,坚决清除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关系网”,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接续完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制度,重点围绕线索核查、依法严惩、行业整治、宣传引导、群众满意等方面,紧盯行业领域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创新思路和手段方法,着力完善协同联动、分析研判、督查督办等制度机制,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会议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要求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要严格履行程序,狠抓贯彻执行。此次公布的14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事关泸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社会影响面广,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相关决策承办部门要依照规定,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合理安排时间节点,有效推进决策事项落地落实,确保我县各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顺利完成。

会议强调,思想认识要再提升。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始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坚决杜绝自建房安全事故发生。工作目标要再明确。各镇(街道)要加快整治经营性自建房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进行安全鉴定,及时落实整治措施;对已完成处置的隐患房屋要扎实开展“回头看”,严防处置不到位、人员返迁危房等问题出现;要加快非经营性自建房的排查录入,坚决做到排查范围全覆盖、排查信息全覆盖。制度机制要再完善。要严格落实用地、规划、建设、使用、经营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物业、村(社区)两委前哨作用,加强巡查检查,建立健全房屋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置机制。同时,要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动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处置,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前。

会议强调,要认清差距,今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但要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难度很大。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找准差距不足,全力攻坚补短,确保大气污染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持续攻坚,全县上下要紧紧围绕严防反弹这个目标,拿出集中攻坚的决心,切实抓好扬尘污染整治、秸秆禁烧管控、柴油货车管控、工业源治理和餐饮油烟管控等重点任务,全力避免出现空气质量严重恶化。要强化督导,县污防办要强化统筹调度和工作督导,用好“黄、橙、红”牌管理办法,督促各镇(街道)、各部门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举措,进一步增强攻坚工作的整体合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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