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召开
4月28日,泸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召开,会议学习了《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会议审议了《泸县2022年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考核细则》《泸县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工作实施方案》《泸县2022年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历史遗留的工矿废弃地利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22年“三农”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泸县县级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泸县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方案》等。
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全国统计系统贯彻落实《统计监督意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省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和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以及近期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重要会议精神,审议了《泸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泸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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