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召开
6月25日,泸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了县检察院提交的《泸县人民政府 泸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
会议要求,要聚焦重点,服务大局。要围绕泸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重大案件、重大矛盾、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发挥好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检察院的专业优势,把更多行政纠纷解决在早、在小、在萌芽状态。要完善机制,务求实效。要建立健全推进保障、督促检查机制,创新数据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等措施,为推动改革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各职能部门要主动参与,研究、协调、解决好重大问题,确保联动机制高标准高质量运行。
会议学习了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要求,要深化专项整治,各镇(街道)、各牵头部门要对照“1+10”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全面自查评估、查漏补缺,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全力做好迎检准备,完善工作资料清单、精心打造迎检点位路线、总结提炼工作经验亮点,确保顺利通过检查验收。要建立常态长效机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长效机制,补齐工作短板,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要持续提升应急能力,严格值班值守,全面做好人员、设备、物资、通讯等各项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处置有力有序。
会议审议了《泸县党政领导干部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
会议要求,要持续保持严管严控态势,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松劲懈怠情绪,抓牢抓实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人为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的底线。要层层压实责任,各镇(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牢记职责任务,落实挂包联系责任,运用好“三张清单、一项承诺书”“两书一函”等制度,推动“高位推进、群防群治、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地落实,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要强化督查考核,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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