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召开
5月8日,泸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召开。
会议学习了国家、省、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清查、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会议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培训指导,及时解决问题。要加快排查整改进度,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全面排查,彻底整改。要加强督查检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作风不实、工作浮于表面的,严肃通报问责。要强化经费保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集中学习了《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审议通过了《泸县贯彻落实<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
会议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把贯彻落实文明条例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强化宣传引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主动遵守公共秩序、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规范要求,真正让遵守《条例》成为广大市民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要强化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实施方案,主动认担当作为,强化信息共享,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会议听取了《泸县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试点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强调,要凝聚共识狠抓落实。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站在政治的高度、历史的高度,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精准发力提高质效。要紧盯规划试点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集中攻坚,全力推动项目建设,营造浓厚氛围,争取打造一批青年活动阵地的标杆,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要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整合各方政策、项目、经费等资源,形成工作合力,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试点工作出成效、出经验、出亮点。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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