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召开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0-03-10 17:27:21 【字体:

2月18日,泸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召开。

会上,县卫生健康局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会议强调:一要抓好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要正确处理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切实抓好企业复工复产、项目建设、春耕生产、农民工返岗、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推动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互促共进;二要结合疫情实际,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尽快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当下疫情防控的严峻任务;三要坚持科学服务,经济发展靠产业,产业发展靠企业,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就是推动经济发展,必须树立和企业共渡难关的意识,自觉把企业的事当自己的事、分内的事;四要组建服务专班,对企业复工复产实行上门服务、一线指导、现场办公,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用工需求、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产业链完善等实际问题,帮助企业创造疫情防控条件和生产复工条件;五要寓监管于服务,指导企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坚决杜绝以审批备案等方式阻碍企业复工复产,坚决杜绝以设置审批条件提高企业复工复产的门槛;六要筑牢底线红线,认真落实镇(街道)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帮助企业严格把好复工准备关、人员进出关、防疫管控关、应急处置关、安全生产关和环境保护关,督促企业全面抓好疫情防控,积极推行全员岗位责任制,及时开展员工安全警示教育,坚决遏制安全、环保事故发生,同时,要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打好污染防治“八大战役”,有序推进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提升环境质量,筑牢生态环境防线。

会议审议了《泸县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期间科学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会议要求:一要加强经济运行的分析和调度,实施精准防控,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重点项目及其配套产业等复工复产摆在重要位置,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科技局、县统计局等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研究分析,及时科学调度,千方百计为企业创造复工复产条件,使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尽快复工复产,努力恢复社会经济秩序;二要强化责任落地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细化分工,切实履职尽责;三要实行企业复工复产包保责任制,指导企业制定有效防护措施,积极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实现主动服务、靠前服务、依法服务、高效服务;四要严格落实各镇(街道)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底线;五要加强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制定完善复工复产方案和环保、安全、疫病等应急预案,协调做好口罩、体温枪等防护物资准备,指导督促企业落实防控措施,加大企业用工保障,协助做好农民工返岗工作,让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尽快搭建平台,积极协调解决企业融资问题,做好企业原材料运输服务,同时做好水电气等要素保障;六要抓好重点问题解决,积极帮助企业协调争取相关政策,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及时收集企业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解决;七要强化督查考核,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服务过程中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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