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召开
2019年4月24日,县长肖刚主持召开泸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
会上,县生态环境局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会议研究了《2019年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关于2019年切块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2019年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泸县2019年酒类产业发展的意见》《泸县2019年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泸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泸县农村“四类人员”改厨改厕实施方案》《泸县北部田园综合体升级打造及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方案》《泸县贫困风险户扶持办法》《关于泸县33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的报告》《全省环境保护“一号工程”泸县工作方案》等事项。
会议听取了关于永士达OCT精准医疗影像设备生产项目相关情况的报告、关于喻寺镇谭坝村等十个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报告、关于泸县集中开展“两违治理、净化生态”专项行动的报告、关于追加部分镇(街道)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建设任务等相关事宜的报告、关于泸县公共医疗卫生PPP项目补充协议的报告。
县委常委、副县长张文杰,副县长杨开春、杜作文、宋军、先泽平、林少疆、吕娜,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经开区管委会主任蒲云贵,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邝小波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怀清,县人武部部长彭智勇等同志和相关部门应邀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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