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召开
2018年2月8日,县长肖刚主持召开泸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
会前,县地税局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县住建局领学了《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会议研究了《2018年泸县农村“4+1”基础设施升级版工程实施方案》《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意见》《2018年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实施意见》《2018年开放合作突破工作实施意见》《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泸县2018年酒类产业发展意见》《泸县2018年现代服务业发展意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工作意见》《泸县城镇公交财政补贴考核办法(试行)》《农村土坯房改造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2017年目标绩效考核结果及兑现方案》等事项。
会议听取了关于2017年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汇报、关于城西部分街道和桥梁命名更名的汇报。
县委常委、副县长张文杰、赵斌、赵领,副县长杨开春、杜作文、宋军、叶仕良、先泽平,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经开区管委会主任蒲云贵,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邝小波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辉,县政协副主席朱兵等同志和相关部门应邀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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