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召开
2017年1月7日,县长肖刚主持召开泸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
会前,县政府办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县城管局领学了《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送审稿)》《泸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泸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暨2018年发展计划安排(草案)》。
会议研究了《2018年重点项目实施计划》《2018年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关于无偿划转各镇(街道)和国资公司房地产的方案》等事项。
会议听取了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桥梁及公路标志牌建设相关问题的汇报、关于泸县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有关事项的汇报。
县委常委、副县长张文杰、赵斌、赵领,副县长杨开春、杜作文、宋军、叶仕良、先泽平,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经开区管委会主任蒲云贵,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邝小波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辉,县政协副主席朱兵等同志和相关部门应邀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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