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召开
2015年8月31日,县长薛学深主持召开泸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会前,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会议研究了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实施意见、鼓励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货币化安置、泸县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建设方案等工作。
会议听取了泸县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指示批示和会议精神;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专项整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相关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和问责力度。
会议还听取了土地调查成果更新等四项基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县委常委、副县长靳地胜、李亮、胡万国,副县长余静、杜作文、宋军,县政府党组成员张福荣、李高和,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启富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怀清、县政协副主席杨开春和相关部门应邀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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