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召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
12月4日,泸县召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怀清,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宋军,县政协副主席郑尚贵,县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陈刚,县检察院检察长张胜春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并对近期全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作安排部署。
宋军强调,一是提高认识,积极推进。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当作中心工作全力推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在全县营造齐抓共管、全域推动的良好氛围。二是紧盯目标,加强对接。要对标对表任务清单,仔细分析研究,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确保我县顺利完成目标任务。三是总结提炼,突出亮点。在完成基本任务外,要加强工作经验总结提炼,突出工作亮点,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泸县品牌”。
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镇(街道)政法委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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