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泸县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制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我县起草了《泸县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448745096@qq.com;
2.通信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94号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联系电话:(0830)8192888。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1月5日。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5日
泸县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无起付线专家论证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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