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开征求《泸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施工现场使用袋装水泥和搅拌混凝土(砂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开征求《泸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施工现场使用袋装水泥和搅拌混凝土(砂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噪音和粉尘污染,促进建筑工地管理加快向规范化、标准化转变,推动县域经济社会绿色健康发展,我局代县政府起草了《泸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施工现场使用袋装水泥和搅拌混凝土(砂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作为规范性文件印发。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6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邮寄地址:泸县花园干道136号,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646100
二、电话:0830-8183309
三、邮箱:277166235@qq.com
附件:泸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施工现场使用袋装水泥和搅拌混凝土(砂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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