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乡村振兴局 泸县财政局
2024年,上级下达我县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09万元。为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同意,将2024年中央和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7月21日至7月30日,公告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疑问的,可向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提出质询。
监督举报电话:12371,联系人:刘琪,县乡村振兴局电话:0830—8192075,县财政局电话:0830—8191519。通讯地址:县乡村振兴局,玉蟾街道玉蟾大道444号。
附件:1. 泸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泸县乡村振兴局 泸县财政局
2024年7月21日
附件1泸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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