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川财农〔2023〕146号),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
监督电话:028-86788739、028-86720671
意见收集人:代老师、王老师
电子邮箱:sxczxjjhcwc@163.com
通讯地址:省乡村振兴局(成都市北打铜街8号)
财政厅(成都市南新街37号)
附件: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中Q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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