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县安排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10万元。为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泸市财农〔2021〕39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同意,将2023年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予以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12371,联系人:刘琪,县乡村振兴局电话:0830-8192075,县财政局电话:0830-8191519。通讯地址:泸县玉蟾大道444号县乡村振兴局。
附件: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泸县乡村振兴局 泸县财政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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