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91万元,其中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160万元、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中稻+再生稻”产业集群建设资金700万元、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川南早虾集群建设资金831万元。为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同意,将2023年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予以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12371,联系人:贺利业,县乡村振兴局电话:0830-8180025,县财政局电话:0830-8191519。通讯地址:泸县玉蟾大道444号县乡村振兴局。
附件:泸县2023年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分配方案
泸县乡村振兴局 泸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6日
附件
泸县2023年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情况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地点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计划安排 资金(万元) |
1 | 福集镇、嘉明镇、方洞镇、天兴镇、海潮镇、牛滩镇、奇峰镇、太伏镇、立石镇等镇(街道) | 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 | 养殖基地提档升级,建设泸县北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红薯粉条包装间,成立劳务公司,建设稻谷烘干、育秧中心,建设农资仓储中心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 160 |
2 | 海潮镇、潮河镇、天兴镇、玉蟾街道、福集镇、喻寺镇、方洞镇等镇(街道) | 中稻+再生稻产业集群项目 | 建设再生稻长廊5万亩,标准化核心示范基地2万亩,带动全县50万亩“中稻+再生稻”产业集群发展。 | 700 |
3 | 百和镇及各镇(街道) | 川南早虾产业集群项目 | 建设稻虾综合种养基地6000亩,建设小龙虾良繁基地500亩,开展技术培训推广和品牌宣传推介。 | 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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