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县2023年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关于泸县2023年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泸县乡村振兴局 泸县财政局
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91万元,其中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160万元。为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同意,将2023年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安排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9月26日至10月5日,公告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疑问的,可向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进行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12371,联系人:周锋,县乡村振兴局电话:0830-8180025,县财政局电话:0830-8191519。通讯地址:泸县玉蟾大道444号县乡村振兴局。
附件:泸县2023年省级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分配方案
泸县乡村振兴局 泸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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