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川发改赈〔2022〕709号)文件精神,我县获得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780万元(含最低应发劳务报酬221.12万元),现将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监督举报电话:12371,联系人:罗小龙,县发展改革局电话:0830-8191090。通讯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217号。
附件: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分解表
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5日
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分解表 | |||||||||
序号 | 建设地点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下达资金额度(万元) | 预计发放劳务报酬情况 | 预计带动当地农村群众务工人数 | 备注 | ||
地(市、州) | 县(区、市) | 金额 | 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 | ||||||
(万元) | (%) | (人) | |||||||
1 | 泸州市 | 泸县 | 泸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玄滩镇新屋村) | 新建稻虾养殖基地370亩、田埂硬化8528米、养殖虾沟8290.5米、灌溉供水工程4132米、提灌站2座、沟渠清淤1200米、排洪沟建设3001米等配套设施建设。 | 390 | 117.96 | 30.25% | 107 | |
2 | 泸州市 | 泸县 | 泸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石桥镇红山村等4个村) | 改建生产便道5852m(其中红山村3517m,农丰村1960m,银朝村375m),配套建设蓄水池30口,渠道3600m。 | 390 | 97.64 | 25.04% | 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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