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予以公告,公示时间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7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71,县乡村振兴局电话:0830-8183256,联系人:张园远,通讯地址: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444号,泸县乡村振兴局。
泸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7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