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乡村振兴局 泸县财政局
关于泸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为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同意,将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20日,公告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疑问的,可向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提出质询。
监督举报电话:12371,联系人:张洋溢,县乡村振兴局电话:0830-8192075,县财政局电话:0830-8191519。通讯地址: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551号县乡村振兴局。
附件:泸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资计划汇总表
泸县乡村振兴局 泸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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