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泸县府函〔2019〕208号
泸县扶贫开发局、泸县财政局:
你们《关于审核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泸县扶贫〔2019〕2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提出的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二、请你们会同业务技术主管部门,切实加强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的指导工作,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三、请你们严格督查,确保各项目镇(街道)按照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建设,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完善项目建设档案资料,确保报账进度达到省财政厅绩效考评要求。
监督电话:12371,县扶贫开发局0830-8290175,县财政局0830-8191519。通讯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2号县扶贫开发局。
附件:泸县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汇总表
泸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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