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泸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2018年中央和省级第三批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项目的请示
泸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泸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2018年中央和省级第三批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项目的请示
为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102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同意,将部分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调整情况予以公告,调整情况如下:
玄滩镇涂场村青蛙养殖项目(资金150万元)、玄滩镇新屋村青花椒种植项目(资金100万元)、百和镇东林观村檀木湾提灌站建设(资金75万元)、百和镇白芷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80万元)、方洞镇邹寺村通组道路(资金50万元)、方洞镇邹寺村扶贫猪场粪污处置环保设施项目(资金15万元)、云锦镇冯石村标准化柑橘基地配套道路建设(资金160万元)、云锦镇天台寺村专项扶贫资金资产收益项目(资金200万元)和项目管理费(资金9万元)无法继续实施,涉及资金共计939万元调整用于补充全县小额信贷分险基金939万元(泸县农商银行339万元、农行泸县支行300万元、邮储银行泸县支行300万元)。
公告时间为12月20日至12月31日,公告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疑问的,可向县扶贫移民局和县财政局提出质询。联系电话:县扶贫移民局0830-8290175,县财政局0830-819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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