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05-21 10:34:18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泸县府函〔2019〕101号

泸县扶贫开发局、泸县财政局:

你们《关于审核2019年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泸县扶贫〔2019〕11号)收悉。经审核,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提出的2019年第一批市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使用方案。

二、请你们会同业务技术主管部门,切实加强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的指导工作,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三、请你们严格督查,确保各项目镇按照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建设,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完善项目建设档案资料,确保报账进度达到省财政厅绩效考评要求。

监督电话:12371,县扶贫开发局0830-8290175,县财政局0830-8191519。通讯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2号县扶贫开发局。

 

附件:泸县2019年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汇总表

 

 

                                  泸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0日    

附件 

                     泸县2019年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项目投资计划汇总表

主要建设内容

总投资

(万元)

其中财政专项资金(万元)

其他资金(万元)

玄滩镇

涂场村

建设涂场村扶贫产业园,主要包括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种苗购买和园区管护

143.2

100

43.2

玄滩镇

龙凤村

建设龙凤村扶贫产业园,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种苗及相关设备购买和园区管护

226.0608

160

66.0608


泸县人民政府 关于 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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