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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泸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电子政务办4 发布时间:2017-02-21 16:27:40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泸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2017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

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县扶贫移民发〔20174

各镇人民政府、玉蟾街道办事处,县农林局:

现将《2017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 2017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2. 泸县2017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产业发展项目规划汇总表

泸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泸县财政局

2017122


附件1

2017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产业

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川委发〔201510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着力促进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致富,确保2017年完成2126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退出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对象

2017年拟定退出贫困户中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贫困户。

二、目标任务

2017年底,每个有条件的贫困户至少参与1项种植、养殖增收项目,项目户每年人均实现产业增收3800元以上。

三、规划内容

泸县2017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产业发展项目覆盖5913户贫困户,共计16872人,安排扶贫资金385万元,规划养殖仔猪3062头、母猪315头、山羊1315只,规划种植李子3216株、龙眼6284株、荔枝6353株、樱桃940株、柑橘29384株、枇杷1126株。

四、工作要求

1. 本次产业发展需要的种苗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统一组织采购,并与种苗公司签订种苗合同,保证种苗运输到各镇(街道)时为健康、鲜活的种苗。

2. 种苗运送到各镇(街道)或到户后由各镇(街道)驻镇村农技人员和扶贫办工作人员负责检查种苗情况,然后接收并完善相关手续,接收后如若出现死亡、生病等情况由各镇(街道)自行负责解决。

3. 驻村农技人员作好种苗栽种、饲养的技术指导及其以后管护工作,保证种苗的成活率,让种苗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各镇(街道)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调度,积极协调农业产业扶贫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抓好政策落实。各镇(街道)严格按照产业扶贫的具体扶助政策和产业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政策公开公正实施。

(三)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宣传发动,利用标语、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媒体等多种手段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经验交流,总结宣传一批典型,营造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浓厚氛围。

(四)强化绩效考核。县、镇(街道)两级分别将农业产业扶贫纳入对镇、村扶贫工作考评内容;把结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帮扶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农业产业情况纳入精准扶贫的工作内容,推动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附件:泸县扶贫移民发04号(附表).xls


泸县扶贫 移民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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