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财政局工作安排,我镇开展了2024年1月至8月部门预算执行、调整情况以及绩效目标完成和实现情况的绩效监控相关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宣传、统战和民族宗教、社会工作等工作,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以及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工作;
2.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村镇建设、自然资源、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经济合作、商务会展、酒业发展、粮食物资、能源、林业、统计、数据等工作;统筹第二、三产业发展;
3.负责社会工作、教育体育、民政、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中医药管理、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人民武装、国防动员、残疾人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依法治理等工作;
4.负责辖区内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农机、畜牧兽医、水产渔政、高标准农田建设、扶贫开发、水利等工作;
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水上安全、防灾减灾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抢险救灾工作;
6.负责行使依法下放、委托或授权的执法权力,统一指挥和协调基层站所、派出所等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食品安全、交通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7.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农村“三资”与村(社区)财务的管理指导;
8.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办理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农民工等工作。
二、机构基本情况
奇峰镇下属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政府内设事业单位1个。纳入奇峰镇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1.泸县奇峰镇人民政府;2.奇峰镇便民服务中心。
三、预算绩效监控总体情况如下:
(一)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公用支出,是用于机关运行等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24年共安排公用经费2388.56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包括:1.选调生到村任职专项资金4.87万元;2.入伍大学生征集专项补助工作经费2.2万元;3.村级公共服务经费补助资金121.28万元;4.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426.5万元;5.在任村(社区)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正常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26.29万元;6.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136.63万元;7.离退休人员统筹待遇26.75万元。
(二)部门预算1-8月执行情况
1-8月,本单位公用支出2543.39万元,为2024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3.08万元的81.18%,7个项目支出457.13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744.52万元的61.40%。
(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1-8月完成情况
1.公用支出围绕“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稳步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执行进度超过序时进度、群众满意度基本达标、经济成本有所减少。
2.项目支出县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0个项目0万元,1-8月根据单位需要追加7个项目744.52万元,共计744.52万元项目资金财政全部落实到位。
总体而言,我镇预算绩效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各类项目招投标、施工、验收按照预算绩效目标逐步完成。
四、运行监控分析
(一)全年部门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全年预算收入3133.08万元,全年预计执行3133.08万元,执行率达到100.00%。其中:一般性财政拨款支出3133.08,预计执行3133.08万元,执行率达到100.00%。(基本经费预计支出2388.56万元,执行率100.00%;项目经费预计执行744.52万元,执行率100%,包括事中新增项目)。
(二)全年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2024年预计能够全面完成全年绩效目标,包括人员公用“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目标和项目经费执行进度目标等。
泸县奇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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