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度部门事中绩效监控报告
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泸县编审【2024】7号)文件的工作安排,开展2024年1月至9月部门预算执行、调整情况以及绩效目标完成和实现情况的绩效监控相关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责
拟订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和旅游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文物法规、规章,加强广播电视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物事业、广播电视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融合发展等。
二、机构基本情况
泸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含1个行政单位(泸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泸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个事业单位(泸县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泸县文化馆、泸县图书馆、泸县宋代石刻博物馆、泸县文物保护中心)。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文化股、文物股、产业发展股、旅游发展股、传媒科技股、市场管理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宣传股、机关党委。
三、预算绩效监控总体情况如下:
(一)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公用支出266.7万元,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日常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主要包括:1. 公共文化服务(群众文化)经费100万元;2. 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经费16.8万元;3. 文旅融合经费100万元。
(二)1-9月执行情况
部门预算1-9月执行情况
1-9月,本单位公用支出195.47万元,为2024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95.55万元的11.53%,9个项目支出2131.29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6710.23万元的31.76%。
(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1-9月完成情况
公用支出基本保障了单位运转。
项目支出
1.专项资金县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3个项目216.8万元,1-9月根据单位需要追加7个项目4670.5万元,共计4887.3万元,项目资金财政全部落实到位。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1)公共文化服务(群众文化)经费327.5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办公场地租赁、龙文化研究院办公经费、非遗保护等支出。
(2)文物保护经费191.27万元;主要用于玉蟾山摩崖造像危岩体治理。
(3)文化活动经费130万元;用于支付春节期限系列文化活动费用。
(4)其他文化服务77万元,主要用于龙文化研究院编书经费、非遗保护等。
(5)广播电视45.83万元,主要用于户户通运行维护。
(6)图书馆恢复重建经费1227.83万元,,主要用于泸县图书馆恢复重建项目。
(7)三馆一站免费开放101.79万元,用于泸县文化馆、泸县图书馆、镇(街道)文化站(中心)免费开放。
总体而言,我局预算绩效目标任务稳步推进。
四、运行监控分析
(一)全年部门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收入6710.23万元,全年预计执行6000万元,执行率达到89.42%。其中:
一般性财政拨款支出预计执行6000万元,执行率达到89.42%。(基本经费预计执1478.75万元,执行率100%;项目经费预计执行4521.45万元,执行率86.43%,包括事中新增项目);
事业支出预计执行0元,执行率0%;
其他支出预计执行0元,执行率0%;
(二)全年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本年度整体绩效目标为:以品牌创建为主抓手,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在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基础上,系统推进龙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提档升级,全面启动龙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充分挖掘“川南龙桥群”整体价值,加速推动“川南龙桥群”申报中国世界遗产预备名单。充分发挥泸县“国字号”、省一级文化遗产“量大质优”的特点,精准谋划、全力争取、加快推进一批代表性龙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加快建设龙舞庄园小镇等重大文旅项目,全力冲刺龙江峡创建3A级景区,在创建世界级、国家级品牌中奋进突起。推进文旅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完成灾后重建文旅项目,完善文旅产业结构,构建完备的文旅产业生产体系,促进文旅产业经济稳步发展。加大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力度,重点开展文旅旅游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演出、网吧、娱乐场所、印刷、出版物市场以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预计年底将全面完成。
2024年9月30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