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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太伏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事中绩效监控报告

来源:泸县太伏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28 10:30:5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县财政局泸县编审(2023)5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23年1月至8月部门预算执行、调整情况以及绩效目标完成和实现情况的绩效监控相关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主要职能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职责范围,负责镇辖区内的城乡建设和管理、镇容、村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辖区稳定;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社会保险、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食品安全、民兵、兵役、扶贫等工作。负责村(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村(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二、机构基本情况

泸县太伏镇所含机构主要包括镇政府、镇便民服务大厅、太伏小学、太伏中学、太伏中心幼儿园、太伏卫生院和敬老院等机构。其中泸县太伏镇人民政府是一级预算单位,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镇学校、便民服务大厅。

三、预算绩效监控总体情况

(一)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公用支出,是用于保障镇、村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宣传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传统村落建设道路修复项目经费120万

太伏镇名优水果集散中心项目配套工程经费48万

(二)1-8月执行情况

部门预算1-8月执行情况。

2023年1-8月,本单位整体公用支出1700.17万元,占2023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8.17万元的91%,2个项目支出168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1868.17万元的8.99%。

(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1-8月完成情况

1.公用支出情况。我镇根据年初预算计划,按相关要求完成了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商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学校办公费用、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支出。

2.项目支出情况。专项资金县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2个项目168万元,1-8月根据单位需要追加0个项目。共计168万元项目资金财政全部落实到位。

 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1)传统村落建设道路修复项目经费120万。主要用于村落道路修复。

(2)太伏镇名优水果集散中心项目配套工程经费48万。主要用于太伏镇名优水果桂圆等配套工程建设。

 总体而言,我镇预算绩效目标任务稳步推进,项目计划按要求及时落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作用。

 四、运行监控分析

(一)全年1-8月部门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2023年1-8月预算收入1868.17万元,1-8月预计执行1868.17万元,执行率达到100%。其中:

一般性财政拨款支出执行1868.17万元,执行率达到100%。(基本经费预计执行1700.17万元,执行率100%;项目经费预计执行168万元,执行率100%)。

事业支出预计执行0元,执行率达到0%。

其他支出预计执行0元,执行率0%。

(二)全年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预计全年的绩效目标任务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和指标全部完成,基本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能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计划逐步完成。

 

                                                 泸县太伏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

太伏镇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分析表.xls


绩效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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