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财政局工作安排,我院认真开展2023年1月至8月部门预算执行、调整情况以及绩效目标完成和实现情况的绩效监控相关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职能职责
泸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职责是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维护法律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 机构基本情况
泸县人民检察院属行政单位,有1个二级预算单位(泸县人民检察院信息管理中心),设有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驻看守所检察室)、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检察督查部)和机关党委共9个部门,信息管理中心外派5个检察室,分别是:工业园区检察室、牛滩检察室、嘉明检察室、云龙检察室、兆雅检察室。
泸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核定编制73名,其中政法编制56名,事业编制7名,行政工勤编制10名。截至8月,实有在编在职人员总数64人,其中政法编制人员50人,事业人员6人,行政工勤人员8人。聘用制人员编制共计26名,其中,聘用书记员21名,警务辅助5名。截至8月,实有聘用制书记员12人,警务辅助人员5人。
三、预算绩效监控总体情况如下:
(一)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公用支出,是办公等日常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1. 灾后维修加固1162.26万元;
2. 司法救助金中期追加20万元。
(二)1-8月执行情况
部门预算1-8月执行情况
1-8月,我院2个项目支出1178.7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1182.26万元的99.7%。
(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1-8月完成情况
项目支出
1. 1-8月根据单位需要追加2个项目1182.26万元,共计1182.26万元项目资金财政全部落实到位。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1)灾后维修加固1162.26万元,主要用于“9·16”地震后办公大楼及技侦用房的维修加固。
(2)司法救助金2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总体而言,我院预算绩效目标任务稳步推进,资金使用达到序时进度,预计12月所有项目均能够保证100%完成。
四、运行监控分析
(一)全年部门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2023年中期追加资金收入1182.26万元,全年预计执行1182.26万元,执行率达到100%。其中:一般性财政拨款支出预计执行1182.26万元,执行率达到100%。(项目经费预计执行1182.26万元,执行率,100%,包括事中新增项目);
(二)全年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预计全年绩效目标任务都能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和指标全部完成,部门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都能按照年初目标任务完成。
泸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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