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事中绩效监控报告
按照县财政局“泸县财监绩[2023]5号”文件的工作安排,我局开展了2023年1- 8月部门预算执行、调整情况以及绩效目标完成和实现情况的绩效监控相关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体制改革政策以及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和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与协调管理。
(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科专业建设,负责指导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三)综合管理全县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联系地方高等教育,指导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组织编写审定地方教材,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和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县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国(境)外教育和体育援助、教育和体育贷款以及教育和体育国际合作项目的执行。
(五)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六)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电化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指导本系统的党建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单位党建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所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九)综合管理全县学历教育考试和学籍学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承担国家、省、市交办的教育和体育研究项目以及实验课题,指导全县教育和体育科研以及成果推广工作。
(十一)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体育服务管理;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监督管理。
(十二)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的发展,指导和推进体育训练、体育竞赛、青少年体育工作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市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的参赛和承办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监管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三)积极开展教育和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好外籍教师、专家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十四)指导教育和体育行业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对归口管理的社团进行监管。
(十五)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本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以人民需求为中心,以人民美好生活为指引,统筹推进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加强全县教育、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二、机构基本情况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泸县教体局本级;下设3个独立事业编制机构,即泸县电化教育馆,泸县业余体校,泸县教育发展促进中心。
截止2023年8月31日,泸县教育和体育局有在职职工66人(公务员27人、事业人员39人)。
三、预算绩效监控总体情况如下:
(一)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公用支出,是用于保障泸县教育和体育局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主要包括:1.学生资助类项目县级配套经费1200万元;2.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53.82万元;3.义务教育免作业本费279万元;4.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经费600万元;5.局机关政府采购经费10万元;6. 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280.24万元;7.代管资金650.16万元;8.市级资金296.15万元;9. 中央体育彩票公益金地方留存资金126.22万元;10. 学前教育发展经费139万元;11. 中职免学费资金786.14万元;12. 中职助学金360.4万元;13. 普高免学费资金270万元;14. 普高助学金1295.83万元;1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526万元;1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46.02万元;17. 校舍安全保障项目资金125.6万元;18. 体育发展专项资金25万元;19. 2023年一般债券:泸县城区学校维修加固和恢复重建项目资金550万元;20. 班主任和校园长职级奖励性绩效项目资金729.89万元。
(二)1-8月执行情况
2023年1-8月,泸县教育和体育局公用支出265.18万元,为2023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7.84万元的60.57%;20个项目支出5033.81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8347.47万元的60.30%。
(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1-8月完成情况
公用支出
2023年1-8月公用支出指标完成过大半,完全能够完成全年制定的目标任务。
1.公用支出是保障我局更好地履行职能职责的执行面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费用。
2.公用支出的范围以及资金的管理和制度的建立与落实等情况:购买办公用品先审批后购买;差旅费报销,先审批后出差,报销时附上审批单和相关的文件、通知。
项目支出
1.专项资金县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6个项目2284.85万元,1-8月根据单位需要追加14个项目6062.62万元,共计8347.47万元项目资金财政全部落实到位。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1)学生资助类项目县级配套经费1200万元;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县级资助。
(2)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53.82万元;用于划拨各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3)义务教育免作业本费279万元;用于支付集中采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用作业本费用。
(4)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建设经费6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历年采购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设备款。
(5)局机关政府采购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桌椅、空调、电脑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6)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280.24万元;主要用于划拨泸县梁才小学生均公用经费。
(7)代管资金650.1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教师招考、初中毕业中考等相关费用。
(8)市级资金296.15万元;主要用于高中阶段毕业、升学等相关考试费用。
(9)中央体育彩票公益金地方留存资金126.22万元;主要用于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及场馆的维护。
(10)学前教育建设项目资金139万元;用于支付减免幼儿保教费、幼教办学质量奖励。
(11)中职免学费资金786.14万元;用于免除中职学生学费。
(12)中职助学金360.4万元;用于补助中职学生生活费。
(13)普高免学费资金270万元; 用于免除高中阶段家庭困难学生学费。
(14)普高助学金1295.83万元;用于补助高中阶段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费。
(1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526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义务教育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生活费。
(1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46.02万元;主要用于中职、高职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
(17)校舍安全保障项目资金125.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教学用房、设施安全隐患的排除费用。
(18)体育发展专项资金25万元;主要用于群众体育设备设施的添置、场馆修建的开支。
(19)2023年一般债券--泸县城区学校维加固和恢复重建项目资金55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学校地震后维加固和恢复重建。
(20)班主任和校园长职级奖励性绩效项目资金727.89万元;主要用于各级各类学校班主任、校(园)长职级奖励发放。
总体而言,我局预算绩效目标任务稳步推进(项目资金支付未达进度的原因是项目还在逐步实施中),各个项目克服疫情的影响,按制定的计划正常或推迟实施,能够保证2023年目标任务100%完成。
四、运行监控分析
(一)全年部门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收入11449.77万元,全年预计执行11449.77万元,执行率达到100%。其中:
一般性财政拨款支出预计执行11211.56万元,执行率达到100%。(基本经费预计执行2864.09万元,执行率100%;项目经费预计执行8347.47万元,执行率100%,包括事中新增项目);
事业支出预计执行938.24万元,执行率100%;
其他支出预计执行0元,执行率0%。
(二)全年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预计全年的绩效目标任务都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和指标全部完成,对于未支付的项目资金,正在逐步的实施之中,部门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都能按照年初制订的目标任务完成。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分析表.xls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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