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镇2022年机构为1个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改善和优化经济环境,协助上级及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保护;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保障社会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为农民提供信息和科技服务,帮助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展文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等社会公益事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对村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调动村民委员会和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我镇2022人员年末人数为74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39人,事业人员35人。与上年末相比在职人员减少1人,主要是由于人员调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314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44.47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315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1.96万元,占88.06%;项目支出377.03万元,占11.9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2年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县财政局下发的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增收节支、保障重点、优化结构、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管理,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相关股室进行审核,对所编制的预算予以调整通过。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对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按项目实施轻重缓急的原则提前细化。
认真编制2022年部门年度决算报表。为真实、准确反应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根据县财政局要求,认真开展部门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工作。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财务报表支出情况编制部门决算,决算收入、支出口径与财政局国库股、预算股和行财股以及财政大平台核对无误,报表编制无差错,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泸县云锦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预算在泸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有关规定,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公用经费报计划经财政相关股室审核后及时支付,项目经费下达到我单位后及时申请划拨。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实行财政直接支付;项目资金及公用经费申请授权支付并采取转账支付或公务卡支付,尽量减少现金支出。
(二)结果应用情况
在执行各项预算资金中,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各级财经政策规定,管好、用好每笔资金。同时,按照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要求也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在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从而发挥好项目资金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资金拨付遵照相关要求经党组会研究决定,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用途和目的,泸县云锦镇人民政府健全了资金管理制度,款项支付规范,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执行年初预算资金计划,账务核算及时规范,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促进了项目建设全面完成,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三)存在问题
通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我们认识到,绩效管理不只是财政支出方面,而应更加注重产出及效率,这样,有利于我们强化支出的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促进我们履行职责。自评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通过向单位内部职工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对我单位的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基础工作管理方面,部分内控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
(四)改进建议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附件:1.云锦镇冯石村连片产业发展提灌系统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云锦镇森林防灭火专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云锦镇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云锦镇2022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
云锦镇冯石村连片产业发展提灌系统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工程内容及规模:建设提灌渠5.6公里,安装杀虫灯200盏,新建提灌站2座,发展连片产业。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项目资金2022年申报金额1811124元,财政批复金额1811124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根据泸县人民政府(泸县府函〔2022〕88号)泸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部署,开展云锦镇冯石村连片产业发展提灌系统项目,实现农业基础设施改善,从而助力农业产业发展,提高群众满意度。项目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0月。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云锦镇冯石村连片产业发展提灌系统项目计划投资1811124元,均由市县农业农村局拨款支付。
2.资金使用。项目留有3%的质保金于2023年年底支付,其余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分批次支付。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云锦镇冯石村连片产业发展提灌系统项目由我镇乡村振兴办和冯石村村民委员会具体经办,资金拨付由相关部门根据工程进度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经审核完毕后,由镇乡村振兴办按照工程施工合同及发票、验收资料等填写对应单据交由镇财政所,在项目共管账户进行资金支付,财政所会计人员设置专门账目对该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云锦镇冯石村连片产业发展提灌系统项目由镇乡村振兴办和冯石村村民委员会组织,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规划设计、项目申报、资金申请等,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了预算编制及备案,委托安快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按要求编制需求论证,制定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进行资格预审,最后开标评标,发布结果公告,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最终本项目由泸州市云盛管道有限公司成为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员已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合同公告与备案。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还未竣工验收。
(二)项目效益情况。
连片产业发展提灌系统项目,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提升灌溉能力,发挥农业连片发展的整体效益,促进产业发展,提高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建设高品质连片产业园区,为云锦镇其他连片产业用地提供示范效应。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项目还未竣工验收。
(二)相关建议。
跟进项目进度,竣工后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及时打款,拨付到位。
云锦镇森林防灭火专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云锦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森林防灭火工作、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
2.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云锦镇森林防灭火专项项目资金申报合计53.22万元,资金下达文号泸财预算[2022]107号,泸县财农[2022]074号。
(二)项目绩效目标。
加大森林防灭火专项经费投入,确保不发生森林火险火情。实施抗旱救灾,送水下乡,维修提灌站等,保障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用水。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在事前、事中、事后等环节,对财务预算、资金支出、项目效益等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我单位由分管项目的业务领导统一指挥,财政所具体负责,从实际出发,根据项目立项的可能性、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预算执行目标完成程序和组织管理水平,实施获得各类效益以及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等对项目开展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2022年申报金额合计53.22万元,财政批复金额53.2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指标为53.22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云锦镇人民政府实际拨付项目资金53.22万元,资金拨付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确保全镇范围内森林防灭火工作正常开展,加大森林防灭火经费的投入,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意识;二是发生火情及时处置;确保全镇范围内防汛抗旱工作正常开展,保障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用水。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预算执行率100%,年末无资金结余,无违规记录。
(二)项目效益情况。
开展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工作,促进了生态环保,减少大气污染,减少火情发生次数,发挥最大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森林防灭火专项资金支出53.22万元,完成资金计划100%。保障了全镇森防工作的开展,防止大气污染。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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