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8
2022年泸县纪委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泸县监察委员会设内设机构18个,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党风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
(二)机构职能
中共泸县纪委监委作为政治机关,承担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任,主要工作任务包括推进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作风转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开展专项整治维护群众利益、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中共泸县纪委监委核定总编制53名,其中:行政编制45名,事业编制6名,工勤编制2名。2022年在职人员总数47名,其中:行政人员39名,事业人员3名,工勤人员3名;退休人员2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总计136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9.99万元,占95.06%;年初结转结余67.53万元,占4.94%。按照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201.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94.36万元,卫生健康收入31.44万元,住房保障收入40.3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总计1367.5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83.22万元,占64.59%;公用经费支出192.10万元,占14.05%,项目经费支出292.2万元。占21.36%。按照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201.39万元,占比8.85%,社会保障和就业94.36万元,占比6.90%,卫生健康收入31.44万元,占比2.30%,住房保障收入40.33万元,占比2.95%。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99.9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67.53万元。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36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5.32万元,占78.63%;项目支出292.2万元,占21.37%。
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9万元,下降2.13%,支出总计各增加36.45万元,增长2.74%。
(二)执行管理情况
全年执行进度平稳推进。
(三)支出绩效情况
1. 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5.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3.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92.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2)机关厉行节约。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执法执勤用车支出42.9万元,其中越野车1辆、金额21.45万元,载客汽车1辆、金额21.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比2021年增加0.0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比2021年减少0.1万元。
(3)机关节能降耗。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10万元,比2021年增加16.5万元,增长9.40%。
2. 专项预算项目(待批复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严格按照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资金绩效分配。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着专款专用原则,严格依据预算列支项目经费,严格按照财政所下类款项列支核算,尤其是纪检监察专款经费,按照办案装备经费和办案场所建设、办案信息建设等分类核算,且装备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般案件工作的绩效目标是保障执纪监督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确保纪委监委各类案件查办,预计完成办案200余件,增加办案的数量,提高办案的质量。大要案查处专项工作的绩效目标是确保纪委监委机关大案要案查处,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保障大案要案查处质量。反贪反渎预防腐败工作的绩效目标是在中共泸州市纪委泸州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四)财务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委机关财务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泸县纪委监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泸县纪办〔2019〕27号),明确了财务机构的岗位职责、资金管理制度、收付结算管理制度、审批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坚定不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稳妥深化正风肃纪反腐,扎实有序推进“民心守护”,有力推动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从严管党治党各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全先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我委基本完成了部门绩效整体目标,有力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政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评价指标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二是绩效监督缺乏常态化管理。
(三)改进建议
一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指标,围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工作开展,有效推进部门绩效目标的制定和实施。二是坚持重要性原则,在整体绩效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加强动态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2022年泸县纪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办案专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度中共泸县纪委申报办案专项项目资金180万元,其中一般案件工作经费70万元,大要案查处专项工作经费55万元,反贪反渎预防腐败工作经费55万元。
一般案件工作经费70万元,具体实施内容包括办案人员经费约30万元、办案办公费、设备设施费、住宿费、差旅费以及其他办案费40万元。大要案查处专项和反贪反渎预防腐败工作项目申报经费110万元,具体实施内容包括留置陪护人员补助8万元(共1000人次,补助80元/人.天),医护、监控人员补助20万元(共2500余人次,补助80元/天),市法纪中心住宿伙食费65万元(共5000余人次,生活费70元/人.天,住宿费60元/人.天),外出办案车费、住宿费等17万元左右。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般案件工作的绩效目标是保障执纪监督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确保纪委监委各类案件查办,预计完成办案200余件,增加办案的数量,提高办案的质量。大要案查处专项工作的绩效目标是确保纪委监委机关大案要案查处,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保障大案要案查处质量。反贪反渎预防腐败工作的绩效目标是在中共泸州市纪委泸州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10月向县财政局申报2022年项目资金,由县财政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由县财政资金保障,泸县财初[2022]2264指标文号下达,资金到位率达100%、到位及时性。该项目资金已完成100%的支付,使用的安全、规范及有效,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委机关财务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泸县纪委监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泸县纪办〔2019〕27号),明确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主要由案件管理室、审理室以及各纪检室实施,党政室、干监室、法规室等协助相关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着专款专用原则,严格依据预算列支项目经费,核算也严格按照财政所下类款项列支,尤其是纪检监察专款经费,按照办案装备经费和办案场所建设、办案信息建设等分类核算,且装备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验收后经费只能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商家。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前、事中监控,并进行事后评价。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处置问题线索244件,立案255件,结案300件,处分286人,移送司法6人,留置6人。
(二)项目效益情况。
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利用廉情走访、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深化线索处置、案件办理清单化、标准化、工期化,推动线索处置定期办结、动态清零。扎实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强化警示教育,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惩戒功能,重视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做到以查促建、以查促纠。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挖黑恶“保护伞”,严守安全底线,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法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案件办理质效不高。办案法规政策性强,要求高,程序复杂,需要全面型人才,现有纪委人员均是非专业人才,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对违纪违法问题运用依据不熟练,办案安全意识不够强,案件查办质效有待提高。
(三)相关建议。
完善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选优配强镇纪检监察队伍,为监督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全方位做好“走读式”谈话的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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