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百和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泸县百和镇人民政府下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泸县百和镇便民服务中心。
(2)机构职能
1、认真贯彻、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镇的贯彻落实。
2、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营造良好的农村经济发展环境,搞好农村市场监督。
3、负责本镇、村、企业党的建设和村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搞好本镇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负责领导本镇群团组织和民兵武装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本镇各事业单位的工作。
4、负责指导本镇农业产业结构的规划及调整,搞好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完善工、贸、农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任务。
5、负责搞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规划法》赋予的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村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贯彻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搞好农村土地的承包、流转、管理和耕地保护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搞好本镇、村、社的绿化和环境治理、保护以及交通、水利、公益设施的建设、维护等项工作。
8、负责本镇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各项民事纠纷的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9、负责搞好本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
10、负责搞好本镇的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科技、信息、广播、电影、电视、司法、民政、户籍、社会治安,劳动保障、民族、宗教等项工作。
11、按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度,负责辖区内的计划生育工作。
12、负责制定本镇畜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3、负责抓好本镇的财政、金融和税费征收协调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人员概况
2022年年末单位实有人数64人。其中:行政37人,事业25人,行政工勤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总计2,80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6.68万元,占68.3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6.13万元,占31.25%;年初结转和结余10.51万元,占0.38%。
(2)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80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4.56万元,占39.76%;项目支出1,688.76万元,占60.2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县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增收节支、保障重点、优化结构、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管理,从严从紧编制预算。2022年我镇预算总额2,80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6.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6.1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51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22年度,我镇预算总额2,803.32万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有关规定,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公用经费报计划经财政相关股室审核后及时支付,项目经费下达到我单位后及时申请划拨。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实行财政直接支付;项目资金及公用经费申请授权支付并采取转账支付或公务卡支付,尽量减少现金支出。
(三)支出绩效情况
1. 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做好“开源节流、提质增效、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各项工作,加强财源税收和支出管理,进一步财政监督、预算绩效管理、财政信息公开等工作,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2)机关厉行节约。
我镇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45万元,比去年下降10.78%,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5万元;公务接待费9.40万元。
2.结果应用情况
在执行各项预算资金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财经政策规定,管好、用好每笔资金。同时,按照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要求也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在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从而发挥好项目资金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资金拨付遵照相关要求经党组会研究决定,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4、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用途和目的,泸县百和镇人民政府健全了资金管理制度,款项支付规范,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执行年初预算资金计划,账务核算及时规范,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促进了项目建设全面完成,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通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我们认识到,绩效管理不只是财政支出方面,而应更加注重产出及效率,这样,有利于我们强化支出的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促进我们履行职责。自评发现存在基础工作管理方面,部分内控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
(三)改进建议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征地补偿支出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为征地补偿支出,在本年度进行申报,主要通过财政资金实施,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主要目标内容为做好被征地群众征收补偿发放工作,确保征地补偿按实补偿到群众,让群众满意,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本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具体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发放覆盖率满100%,
质量指标:足额发放。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被征地群众满意度达到90%。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征地补偿成本控制在预算的100%以内。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本项目为被征地群众征地补偿,资金申报与政策和项目实质相契合,与部门的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产出和效果相关联的,项目资金申报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我镇严格以国家现行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概算编制办法及有关规定为原则编制,本项目总计划投资103.83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03.83万元。截止评价时点,及时到位资金共103.8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我镇严守财经法规,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制度,该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征地补偿支出,截止评价时点,我镇共用于支付征地补偿支出共计103.83万元,与预算相符,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镇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落实项目规章制度,依法合理地设立专账,做好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严格控制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人员,相应的会计和出纳人员。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在核算上达到了专款专用的要求。
我镇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政资金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及使用具有合规性、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相关职能职责,由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项目资金的具体使用,项目部门具体经办,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制定实施方案,核实项目实施情况、补偿数据并做好发放前期工作,镇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核实发放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好本项目实施工作。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资金预算投入103.83万元、实际投入103.83万元。主要完成情况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已完成发放覆盖率100%,
质量指标:已全部足额发放。
(2)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本项目,确保了征地补偿按实补偿到群众,让群众满意,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主要指标情况为: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征地工作及后续工作已顺利进行。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被征地群众满意度达到95%。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征地补偿完成预算的100%。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不够细化明确。
(3)相关建议。
按财政部门有关动态监督管理的要求,一是强化单位对预算资金绩效实现情况的监控,充分发挥部门预算资金的整体效益,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进一步厘清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的分界,严格落实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和项目执行的准确性,降低预算偏差度,最大限度的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保障重点工作开展和政策目标的实现。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百和镇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为百和镇河长制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水质达标支出,项目在本年度进行申报,主要通过财政资金实施,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主要目标内容为开展百和镇内河长制工作,确保镇内河水水质达标,维护好镇内生态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与幸福指数。本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具体为: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水质达标;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生态环境变好;
可持续发展:水质持续达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支出成本控制在预算的100%以内。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本项目为百和镇河长制工作经费,资金申报与政策和项目实质相契合,与部门的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产出和效果相关联的,项目资金申报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我镇严格以国家现行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概算编制办法及有关规定为原则编制,本项目总计划投资70.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70.0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及时到位资金共7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我镇严守财经法规,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制度,该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征地补偿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镇共用于河长制支出共计70.00万元,与预算相符,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镇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落实项目规章制度,依法合理地设立专账,做好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严格控制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人员,相应的会计和出纳人员。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在核算上达到了专款专用的要求。
我镇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政资金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及使用具有合规性、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相关职能职责,由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项目资金的具体使用,项目部门具体经办,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制定实施方案,核实项目实施情况、补偿数据并做好发放前期工作,镇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核实发放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好本项目实施工作。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资金预算投入70.00万元、实际投入70.00万元。主要完成情况为:
产出指标:质量指标:百和镇内水域水质持续达标。
(4)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本项目,保障了百和镇内河长制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镇内河水水质达标,维护好镇内生态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与幸福指数,主要指标情况为: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镇内水质达标;
可持续发展:水质达标持续;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支出完成预算的100%。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不够细化明确。
(5)相关建议。
按财政部门有关动态监督管理的要求,一是强化单位对预算资金绩效实现情况的监控,充分发挥部门预算资金的整体效益,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进一步厘清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的分界,严格落实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和项目执行的准确性,降低预算偏差度,最大限度的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保障重点工作开展和政策目标的实现。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百和东岳核心区建设衔接资金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为百和东岳核心区建设衔接资金,主要用于推进“东翼”泸县核心区建设支出,项目在本年度进行申报,主要通过财政资金实施,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主要目标内容为开展百和镇“东翼”泸县核心区建设工作,确保粮油核心区按时顺利建成,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增加群众收入,提升群众满意度与幸福指数。本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具体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受益人数大于等于570人、群众收入增加大于等于30元/年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大于等于30亩;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0%。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支出成本控制在预算的100%以内。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本项目为开展百和镇“东翼”泸县核心区建设工作衔接资金,资金申报与政策和项目实质相契合,与部门的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产出和效果相关联的,项目资金申报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我镇严格以国家现行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概算编制办法及有关规定为原则编制,本项目总计划投资97.0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97.02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及时到位资金共97.0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4.资金使用。
我镇严守财经法规,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制度,该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征地补偿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镇共支出共计97.02万元,与预算相符,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镇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落实项目规章制度,依法合理地设立专账,做好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严格控制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人员,相应的会计和出纳人员。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在核算上达到了专款专用的要求。
我镇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政资金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及使用具有合规性、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相关职能职责,由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项目资金的具体使用,项目部门具体经办,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制定实施方案,核实项目实施情况、补偿数据并做好发放前期工作,镇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核实发放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好本项目实施工作。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资金预算投入97.02万元、实际投入97.02万元。主要完成情况为: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受益群众达到570人以上,收支增加大于30元/年。
(6)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本项目,加快了百和镇“东翼”泸县核心区建设工作,确保粮油核心区按时顺利建成,推动了乡村振兴发展,增加群众收入,提升群众满意度与幸福指数,主要指标情况为:
效益指标:生态效益:乡村振兴建设达到30亩以上;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支出完成预算的100%。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不够细化明确。
(7)相关建议。
按财政部门有关动态监督管理的要求,一是强化单位对预算资金绩效实现情况的监控,充分发挥部门预算资金的整体效益,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进一步厘清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的分界,严格落实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和项目执行的准确性,降低预算偏差度,最大限度的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保障重点工作开展和政策目标的实现。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生态振兴专项债券资金:大陆溪河生态治理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为2022年生态振兴专项债券资金:大陆溪河生态治理项目,项目在本年度进行申报,主要通过财政资金实施,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主要目标内容为对百和镇辖区内大陆溪河段流域进行水质治理工作,保障大陆溪流域水质持续达标,做好我镇的水质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防护工作。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本项目资金申报与政策和项目实质相契合,与部门的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产出和效果相关联的,项目资金申报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我镇严格以国家现行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概算编制办法及有关规定为原则编制,本项目总计划投资325.30万元,其中债券资金325.3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及时到位资金共325.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5.资金使用。
我镇严守财经法规,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制度,该项目资金全部用于保障水质达标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镇共支出共计325.30万元,与预算相符,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镇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落实项目规章制度,依法合理地设立专账,做好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严格控制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人员,相应的会计和出纳人员。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在核算上达到了专款专用的要求。
我镇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政资金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及使用具有合规性、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相关职能职责,由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项目资金的具体使用,项目部门具体经办,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制定实施方案,核实项目实施情况、补偿数据并做好发放前期工作,镇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核实发放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好本项目实施工作。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资金预算投入325.30万元、实际投入325.30万元,完成了对对百和镇辖区内大陆溪河段流域进行水质治理工作。
(8)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本项目,完成了对大陆溪河段流域的水质治理工作,加快了大陆溪水质达标,保障了本镇水资源与生态环境安全。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不够细化明确。
(9)相关建议。
按财政部门有关动态监督管理的要求,一是强化单位对预算资金绩效实现情况的监控,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格落实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和项目执行的准确性,降低预算偏差度,最大限度的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保障重点工作开展和政策目标的实现。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百和镇东林观村基础设施提升改善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项目百和镇东林观村基础设施提升改善项目项目,项目在本年度进行申报,主要通过财政资金实施,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主要目标内容为提升改善东林观村基础设施,维护好村镇人居环境,为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与幸福感。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本项目资金申报与政策和项目实质相契合,与部门的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产出和效果相关联的,项目资金申报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我镇严格以国家现行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概算编制办法及有关规定为原则编制,本项目总计划投资300.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00.0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及时到位资金共3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6.资金使用。
我镇严守财经法规,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制度,该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提升东林观村基础设施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镇共支出共计300.00万元,与预算相符,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镇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落实项目规章制度,依法合理地设立专账,做好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严格控制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人员,相应的会计和出纳人员。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在核算上达到了专款专用的要求。
我镇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政资金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及使用具有合规性、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相关职能职责,由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项目资金的具体使用,项目部门具体经办,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制定实施方案,核实项目实施情况、补偿数据并做好发放前期工作,镇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核实发放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好本项目实施工作。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本项目资金预算投入300.00万元、实际投入300.00万元,完成了对百和镇东林观村道路维修,其他设施改善等基础设施的提升改造。
(10)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本项目,提升了东林观村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了村镇人居环境,为群众出行居住提供良好的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与幸福感。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不够细化明确。
(11)相关建议。
按财政部门有关动态监督管理的要求,一是强化单位对预算资金绩效实现情况的监控,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格落实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和项目执行的准确性,降低预算偏差度,最大限度的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保障重点工作开展和政策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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