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共泸县纪委
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泸县监察委员会设内设机构18个,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党风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
(二)机构职能
中共泸县纪委监委作为政治机关,承担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任,主要工作任务包括推进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作风转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开展专项整治维护群众利益、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中共泸县纪委监委核定总编制53名,其中:行政编制45名,事业编制6名,工勤编制2名。2022年在职人员总数47名,其中:行政人员39名,事业人员3名,工勤人员3名;退休人员2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总计136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9.99万元,占95.06%;年初结转结余67.53万元,占4.94%。按照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201.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94.36万元,卫生健康收入31.44万元,住房保障收入40.3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总计1367.5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83.22万元,占64.59%;公用经费支出192.10万元,占14.05%,项目经费支出292.2万元。占21.36%。按照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201.39万元,占比8.85%,社会保障和就业94.36万元,占比6.90%,卫生健康收入31.44万元,占比2.30%,住房保障收入40.33万元,占比2.95%。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99.9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67.53万元。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36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5.32万元,占78.63%;项目支出292.2万元,占21.37%。
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9万元,下降2.13%,支出总计各增加36.45万元,增长2.74%。
(二)执行管理情况
全年执行进度平稳推进。
(三)支出绩效情况
1. 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5.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3.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92.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2)机关厉行节约。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执法执勤用车支出42.9万元,其中越野车1辆、金额21.45万元,载客汽车1辆、金额21.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比2021年增加0.0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比2021年减少0.1万元。
(3)机关节能降耗。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10万元,比2021年增加16.5万元,增长9.40%。
2. 专项预算项目(待批复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严格按照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资金绩效分配。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着专款专用原则,严格依据预算列支项目经费,严格按照财政所下类款项列支核算,尤其是纪检监察专款经费,按照办案装备经费和办案场所建设、办案信息建设等分类核算,且装备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般案件工作的绩效目标是保障执纪监督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确保纪委监委各类案件查办,预计完成办案200余件,增加办案的数量,提高办案的质量。大要案查处专项工作的绩效目标是确保纪委监委机关大案要案查处,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保障大案要案查处质量。反贪反渎预防腐败工作的绩效目标是在中共泸州市纪委泸州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四)财务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委机关财务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泸县纪委监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泸县纪办〔2019〕27号),明确了财务机构的岗位职责、资金管理制度、收付结算管理制度、审批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坚定不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稳妥深化正风肃纪反腐,扎实有序推进“民心守护”,有力推动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从严管党治党各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全先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我委基本完成了部门绩效整体目标,有力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政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评价指标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二是绩效监督缺乏常态化管理。
(三)改进建议
一是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指标,围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工作开展,有效推进部门绩效目标的制定和实施。二是坚持重要性原则,在整体绩效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加强动态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2022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备注) | 计分 | |||
预算编制(10分) | 报送时效(1分) | 基础信息更新(1分) | 部门是否按照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 | 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扣0.5分,10个工作日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1 | |||
编制质量(2分) | 预算编制准确(1分) |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 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县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专款)总和 | 1 | ||||
部门预算审查(1分) | 根据人大预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 对预工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 | 1 | |||||
绩效目标(5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1 | ||||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个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 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1 |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 按规定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编制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1 | ||||
预算执行(20分) | 执行进度(10分) | 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 按规定及时分配财力专项预算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分,否则不得分 | 4 | |||
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专款 | (1-未按规定时间在1个月内分配的专款规模÷专款总规模)*指标分值 | 3 |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 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 | 3 | |||||
预算调整(4分) | 执行中期评估(4分) | 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 | 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 3 | ||||
行政成本(6分) | 节能降耗(3分) | 严格执行节能降耗 |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考核换算得分 | 2 | ||||
三公经费(3分) |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3 | |||||
综合管理(40分) | 债务管理(2分) | 债务还本付息(2) | 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 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 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 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者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 (2分) |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 (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 | 1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 (2分) |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 (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 | 1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④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 | 1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 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 | 1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 1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按财政厅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决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绩效评价(10分) |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100% | 2 | ||||
评价层次(2分) |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 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
评价结果报告(2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整改完成率(4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 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 | 4 | |||||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整体效益(30分) | 部门整体绩效(30分) | 部门职责履行结果(10分) | 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 根据县政府部门绩效评估结果换算 | 9 | |||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 根据财政厅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 | 9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情况,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情况,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情况,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解决损害群众利益情况 | 根据县政府部门绩效评估结果换算 | 9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办案专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度中共泸县纪委申报办案专项项目资金180万元,其中一般案件工作经费70万元,大要案查处专项工作经费55万元,反贪反渎预防腐败工作经费55万元。
一般案件工作经费70万元,具体实施内容包括办案人员经费约30万元、办案办公费、设备设施费、住宿费、差旅费以及其他办案费40万元。大要案查处专项和反贪反渎预防腐败工作项目申报经费110万元,具体实施内容包括留置陪护人员补助8万元(共1000人次,补助80元/人.天),医护、监控人员补助20万元(共2500余人次,补助80元/天),市法纪中心住宿伙食费65万元(共5000余人次,生活费70元/人.天,住宿费60元/人.天),外出办案车费、住宿费等17万元左右。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般案件工作的绩效目标是保障执纪监督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确保纪委监委各类案件查办,预计完成办案200余件,增加办案的数量,提高办案的质量。大要案查处专项工作的绩效目标是确保纪委监委机关大案要案查处,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保障大案要案查处质量。反贪反渎预防腐败工作的绩效目标是在中共泸州市纪委泸州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10月向县财政局申报2022年项目资金,由县财政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由县财政资金保障,泸县财初[2022]2264指标文号下达,资金到位率达100%、到位及时性。该项目资金已完成100%的支付,使用的安全、规范及有效,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委机关财务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泸县纪委监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泸县纪办〔2019〕27号),明确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主要由案件管理室、审理室以及各纪检室实施,党政室、干监室、法规室等协助相关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着专款专用原则,严格依据预算列支项目经费,核算也严格按照财政所下类款项列支,尤其是纪检监察专款经费,按照办案装备经费和办案场所建设、办案信息建设等分类核算,且装备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验收后经费只能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商家。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事前、事中监控,并进行事后评价。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处置问题线索244件,立案255件,结案300件,处分286人,移送司法6人,留置6人。
(二)项目效益情况。
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利用廉情走访、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深化线索处置、案件办理清单化、标准化、工期化,推动线索处置定期办结、动态清零。扎实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强化警示教育,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惩戒功能,重视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做到以查促建、以查促纠。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挖黑恶“保护伞”,严守安全底线,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法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案件办理质效不高。办案法规政策性强,要求高,程序复杂,需要全面型人才,现有纪委人员均是非专业人才,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对违纪违法问题运用依据不熟练,办案安全意识不够强,案件查办质效有待提高。
(三)相关建议。
完善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选优配强镇纪检监察队伍,为监督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全方位做好“走读式”谈话的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评价内容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 |
可行性 | 5 | 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 ||
(10) | 明确性 | 5 | 严格依法依纪办案,确保案件质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卷宗装订规范. | |
合理性 | 5 | 依法依纪监督、执纪审查和调查处置的职责。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资金分配科学合理,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 |
资金使用 | 4 | 资金使用规范有序,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过程科学规范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4 |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 |
完成质量 | 4 |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 ||
完成时效 | 4 | (实际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绩效目标设定完成时间×100% | ||
完成成本 | 3 | (实际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预计完成成本×100% | ||
(50分) | 经济效益 | 38 | 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并收缴违纪款。 | |
社会效益 | 办案结案效率高、准、优。 | |||
可持续效益 |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 |||
使用效率 | 资金使用合理。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 | 党政机关满意度、人民群众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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