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是一级部门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县委、县政府对外接待工作。参与协调县委、县政府领导外联活动,为重要政务和商务活动提供接待服务;负责县级机关事业单位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公车管理工作;指导县级各部门、各镇(街道)机关事务工作。
(三)人员概况
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5名。在职人数11人,其中事业人员1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数收入535.65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收入535.4万元相比,增加0.25万元。2021年调整预算数收入812.66万元,与2020年调整预算数收入886.91万元相比,减少74.25万元,减少原因为减少车辆购置等。
2021年收入决算表 | |||||
编制单位:泸州市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2021年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合计 | 812.66 | 812.66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788.65 | 185.59 | ||
20131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788.65 | 185.59 | ||
2013150 | 事业运行 | 185.59 | 185.59 | ||
2013199 |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603.05 | 603.0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43 | 10.43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0.43 | 10.43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0.43 | 10.43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76 | 5.76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76 | 5.76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5.76 | 5.7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7.82 | 7.82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7.82 | 7.82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82 | 7.82 |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数支出535.65万元,与2020年年初预算数支出535.4万元相比,增加0.25万元。2021年调整预算数支出812.66万元,与2020年调整预算数支出886.91万元相比,减少74.25万元,减少原因为减少车辆购置等。
2021年支出决算表 | ||
编制单位:泸州市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2021年度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合计 | 812.66 | 209.61 | 603.05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788.65 | 185.59 | 603.05 | ||
20131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788.65 | 185.59 | 603.05 | ||
2013150 | 事业运行 | 185.59 | 185.59 | 0.00 | ||
2013199 |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603.05 | 0.00 | 603.0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43 | 10.43 | 10.43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0.43 | 10.43 | 10.43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0.43 | 10.43 | 10.43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76 | 5.76 | 5.76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76 | 5.76 | 5.76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5.76 | 5.76 | 5.7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7.82 | 7.82 | 7.82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7.82 | 7.82 | 7.82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82 | 7.82 | 7.82 |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泸县2021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和口径》等预算编制的法律、法规,对2021年年度预算进行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采取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编制的方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和工作计划,认真开展我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人员经费预算按照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股审核过的工资进行编制,切实做到数据完整准确。2021年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务规定,资金使用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收支,年末严格按照财政决算编制规定和要求,按时完成决算编制工作。
对项目资金的预算,提出具体的项目、目标和实施计划,细化项目支出内容,精准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表,提供准确的项目支撑依据,切实做到项目资金编制的合理化、人性化,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整、准确的报送到县级财政部门,为全县预算编制工作的按时完成打下基础。
2021年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收入决算总计为812.66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支出812.66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在资金的支出执行上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在收到财政下达的各项指标后,按照资金用途,在把好审核关的基础上,按时足额支付各项费用。
(三)支出绩效情况
1. 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财务收支平衡,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2)机关厉行节约。
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中国共产党泸县委员会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在保证单位正常工作需要和人员经费的前提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2021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9.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1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89次共计47.1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
(3)机关节能降耗。
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一直遵循和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养成节约习惯,倡导健康、文明、节俭、适度的消费理念。
2. 专项预算项目(待批复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将项目分配到各股室,收集各股站室的项目实施方案,负责项目的汇总并上报。专项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做到了专款专用,及时保障了项目实施顺利推进。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单位: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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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序号 | 项目名称 | 年度资金总额(万元) | 年度目标 | 绩效指标 | |||||||
数量指标 | 质量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情况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1 | 购置辆应急用车经费 | 49.83 | 用于购置2辆应急用车经费 | 2辆应急用车的购置 | 进一步缓解因部分公务用车老旧带来的公务出行不便和减少高额的公务用车维修费用,同时提高了公务出行效率和安全性。 | 全年 | 进一步缓解因部分公务用车老旧带来的公务出行不便和减少高额的公务用车维修费用,同时提高了公务出行效率和安全性。全年预算数49.83万元,执行数49.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 满意度达95%及以上 | |||
2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12.00 | 为保障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有的67辆公务用车全年运行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和其他相关支出费用。 | 保障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有的67辆公务用车 | 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有的67辆公务用车全年的运行维护费开支正常,保证了相关部门的公务出行需求。 | 全年 | 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有的67辆公务用车全年的运行维护费开支正常,保证了相关部门的公务出行需求。全年预算数312万元,执行数3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 满意度达95%及以上 | |||
3 | 后勤保障经费 | 85.00 | 为保障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各项后勤项目 | 保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内部各类后勤工作需求。 | 根据工作需求,保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各项后勤工作的正常运转。 | 全年 | 保障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全年工作顺利开展。全年预算数85万元,执行数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 满意度达95%及以上 |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部署和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积极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能,为机关单位高效运转提供了坚强保障。2021年度县级财政资金下拨812.66万元,预算资金执行数812.66万元,执行率100%,对项目资金无挪用、截留。
(四)财务管理情况
1.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建立了《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部控制手册》,制定了相应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等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我单位严格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做到账务处理规范,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真实完整,不做假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明确一般性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报账审核。机关公务接待、差旅费严格按泸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2.遵守财经法规,严格财经纪律,依法接受财政、审计、巡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时上报各项报表及自查报告。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部门自评工作开展和评价结果运用情况。
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借鉴市上或者其他兄弟区县优良的、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做法。
2.组织实施: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3.分析评价:通过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大幅度降低公务交通成本、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评价结果运用情况:
1.保证全县重点工作用车的基础上,以轮派方式派车统筹安排保障各单位用车,用车单位满意率在90%以上;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公务用车使用中的奢侈浪费现象,节能减排优化环境。
2.部门绩效管理工作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在资金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综合管理、整体绩效四个方面,均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完成了部门职能职责,实现了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更好地发挥作用。通过绩效评价现有费用的合理性,为本部门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提供充分的依据。总体评价为良。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有待更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仍存在细微差异。
2.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进入公车管理平台车辆应及时入账统一管理。
3.在资金的使用效益上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建议
1.请县财政根据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核准年初部门预算额度,将常规项目支出纳入年度预算。
2.有关追加的项目资金请及时拨付到位。
3.全县县级部门定点租车招投标已确定中标商,请县财政局根据个县级部门实际情况及时划拨公务租车年度预算经费。
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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