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1室4股,下属事业单位1个。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名称 | 机构性质 | 机构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行政办公室 | 行政 | 股级 | 财政资金基本保证 |
安置优抚与信访工作股 | 行政 | 股级 | 财政资金基本保证 |
就业创业与褒扬纪念股 | 行政 | 股级 | 财政资金基本保证 |
政策法规与党建工作股 | 行政 | 股级 | 财政资金基本保证 |
双拥股 | 行政 | 股级 | 财政资金基本保证 |
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事业 | 副科级 | 财政资金基本保证 |
(二)机构职能。
切实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开展好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切实把广大退役军人工作和生活保障好,激励他们为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三)人员情况。
部门预算单位人员情况
单位名称 | 编制情况 | 在职情况 | ||||
人数 | 其中 | 人数 | 其中 | |||
行政 | 事业 | 行政 | 事业 | |||
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17 | 9 | 9 | 18 | 9 |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拨入7603.57万元,上年结转2104.27万元,收入总计9707.8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支出总计906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4.45万元,项目支出8763.94,结余640.45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136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99万元,项目支出1181.00万元。调整预算后970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45万元,项目支出9404.39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21年总收入9707.84万元,支出9067.39万元,结余640.45万元。
2021年基本支出,收入303.45万元,支出303.45万元,支出率100%。
2021年项目支出,收入9404.39万元,支出8763.94万元,结余640.45万元,支出率93.19%。
2021年度专项资金执行进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科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指标下达 | 当年支出 | 结余 | 执行率% | 备注 |
2080804 |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 6.86 | 6.86 | 100 | ||
2080805 | 义务兵优待 | 2327.04 | 1711.04 | 616.00 | 73.53 | |
2080899 | 其他优抚支出 | 5737.91 | 5728.16 | 9.75 | 99.83 | |
2080902 |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 217.06 | 217.06 | 100 | ||
2080903 |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 36 | 36 | 100 | ||
2080905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 0.6 | 0.6 | 100 | ||
2080999 |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 798.81 | 798.81 | 100 | ||
2082804 | 拥军优属 | 260.10 | 245.40 | 14.7 | 94.35 | |
2082899 |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 20.00 | 20.00 | 100 |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行保障
2021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3.45万元。
人员经费256.64万元,其中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公积金、医疗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6.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机关厉行节约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单位因公出国(境)支出均为0万元。
2021年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收入和支出均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收入和支出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预算收入和支出均为0万元。
2021年公务接待预算收入2.7万元,支出2.14万元,与上年3万元下降了28.67%。
2021年会议费支出情况:会议经费预算收入0.75万元,支出均为0.75万元,与上年支出2.85万元下降了73.68%。
(3)机关节能降耗
2021年单位能耗支出3.62万元,其中电费支出2.17万元,水费支出0.78万元,天然气支出0.67万元。
2.专项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2021年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元
支出功能科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指标下达 | 资金用途 | 备注 |
2080804 |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 6.86 | 纪念设施机构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构运行、人员看守、烈士祭扫,烈士纪念日活动、设施设备维护等。 | |
2080805 | 义务兵优待 | 2327.04 | 义务兵优待金、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 |
2080899 | 其他优抚支出 | 5728.15 | 包括“三属”、伤残军人抚恤,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渋核、农村籍60岁以上退役士兵、带病回乡、烈士子女、抗战老兵等生活补助,重点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等。 | |
2080902 |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 217.06 | 军队离退休人员退休费。 | |
2080903 |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 36.00 | 军休机构运行经费。 | |
2080905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 0.60 | 军队转业干部经费。 | |
2080999 |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 798.80 | 主要是退役士兵社保接续。 | |
2082804 | 拥军优属 | 260.10 | 八一、春节慰问驻泸部队、优抚对象、现役军人等。 | |
2082899 |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 20.00 | 新办公楼装修支出。 |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①2021年部门基本支出303.45万元,为我单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提供了资金保障。2021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省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要求,认真践行“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工作理念,聚焦退役军人关切问题,聚焦特困退役军人群体,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工作,营造拥军优属氛围,推进全县退役军人工作迈上新台阶。
②2021年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8071.82万元,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保障义务兵家庭数量587个家庭;抚恤优待政策落实率100%,经费足额发放率100%,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100%,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及时率100%,发放义务兵家庭补助资金及时率100%;从而促进军队稳定,促进双拥工作,使优抚对象生活情况得到有效改善,促进征兵任务完成率100%,良好的保障了优抚对象权益,各类优抚对象满意度≧90%。
③2021年通过发放退役安置补助资金1052.47万元,使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无军籍职工、军休机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社保断保补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等得到有效保障,退休退役安置人员生活基本稳定,机构正常运行。全年补助军队离退休人员和无军籍职工人数15人,帮扶困难退役军人346人次,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补缴的退役士兵人数45人次,军休服务机构管理用房面积300多㎡,补助军队离退休人员和无军籍职工经费及时拨付率100%,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及时拨付率100%,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及时补缴率100%,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按时发放比例100%,维护使用军休机构用房100%;从而保障军队长期建设需要,保障军队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健康运行,保障退役军人就业生活等,促进了社会和谐,使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人员和无军籍职工满意度≧90%。
④2021年通过拨付拥军优属专项资金260.10万元,对现役军人家庭、驻泸部队、重点优抚对象等慰问,营造了良好拥军优属氛围,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在春节、建党100周年、八一等节日期间进行慰问,慰问边防官兵28人,驻泸部队4个;从而促进了军队稳定,促进了双拥工作,对各类优抚对象权益得到保障;使各类优抚对象、驻泸部队等满意度≧90%。
(四)财务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内部控制。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增强法纪观念,遵守规章制度。为保证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制定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成立财务监督小组,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对各项资金的管理、经费收支审批等均做了明确规定,严格资金的筹集、调度和使用,债权债务及时结算、结清。各项经费支出实行限额把关、一支笔审批制度。
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严格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从严把关、做到一事一公函、一事一审批、一事一结账,会议费和培训费严格按年初计划和制度规定的标准行。各项费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退役军人工作的开展。
(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根据《泸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泸县府办发〔2020〕38号)以及《泸县财政局关于<应发泸县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安排部署绩效评价工作。工作内容如下:
①核实数据。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
②查阅资料。查阅 2021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③发放调查问卷。对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进行调查。
④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 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⑤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⑥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1年度评价得分为95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2021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自评得分 | 备注 |
预算编制(10分) | 报送时效(1分) | 基础信息更新(1分) | 1 | |
编制质量(2分) | 预算编制准确(1分) | 1 | ||
部门预算审查(1分) | 1 | |||
绩效目标(5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 2 | ||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 2 | -1 |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 1 | ||
专项转移支付分区分项目编制 (1分)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1分) | 1 | ||
预算执行(20分) | 执行进度(10分) | 财力专项分配时限(4分) | 4 | |
专项分配合规率(3分) | 3 |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 3 | |||
预算调整(4分) | 执行中期评估(4分) | 3 | -1 | |
行政成本(6) | 节能降耗(3分) | 3 | ||
三公经费(3分) | 3 | |||
综合管理(40分) | 债务管理(2分) | 债务还本付息(2分) | 2 | |
非税收入执行情况(4分) | 非税征收情况(2分) | 2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 2 | |||
政府采购实施 (4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 (2分) | 2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分) | 2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建设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 (2分)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 (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10分) |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 2 | ||
评价层次(2分) | 2 | |||
评价结果报告(2分) | 2 | |||
整改完成率(4分) | 4 | |||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 2 | ||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 2 | |||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 (2分) | 2 | |||
整体效益(30分) | 部门整体绩效 (30分) | 部门职责履行结果(10分) | 9 | -1 |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 9 | -1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9 | -1 |
(二)存在的问题 。
1.个别政策性资金下达科目不精准,致使在支付时有混淆,绩效评估就有偏差。
2.单位财务人员均为非专业人员,没有经过绩效管理工作系统化培训,对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够深入,绩效评估报告质量不高。
(三)改进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作出以下整改和建议:
1.单位预算管理人员认真核实每一项政策性资金,事前与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相关股室进行核实,确保政策性资金精准,使绩效管理工作贯穿在全年工作中。
2.加强财务人员技能培训,以自学为主,集中培训相结合。建议相关部门组织外出培训绩效管理工作。
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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