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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2-04-06 09:56:08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1室4股,下属事业单位1个。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名称

机构性质

机构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行政办公室

行政

股级

财政资金基本保证

安置优抚与信访工作股

行政

股级

财政资金基本保证

就业创业与褒扬纪念股

行政

股级

财政资金基本保证

政策法规与党建工作股

行政

股级

财政资金基本保证

双拥股

行政

股级

财政资金基本保证

泸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事业

副科级

财政资金基本保证

 

(二)机构职能。

切实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开展好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切实把广大退役军人工作和生活保障好,激励他们为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三)人员情况。

部门预算单位人员情况 

 

单位名称

编制情况

在职情况

人数

其中

人数

其中

行政

事业

行政

事业

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7

9

9

18

9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拨入7603.57万元,上年结转2104.27万元,收入总计9707.8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支出总计906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4.45万元,项目支出8763.94,结余640.45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136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99万元,项目支出1181.00万元。调整预算后970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45万元,项目支出9404.39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21年总收入9707.84万元,支出9067.39万元,结余640.45万元。

 2021年基本支出,收入303.45万元,支出303.45万元,支出率100%。

 2021年项目支出,收入9404.39万元,支出8763.94万元,结余640.45万元,支出率93.19%。

2021年度专项资金执行进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科目编码

项目名称

指标下达

当年支出

结余

执行率%

备注

2080804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6.86

6.86


100


2080805

义务兵优待

2327.04

1711.04

616.00

73.53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5737.91

5728.16

9.75

99.83


2080902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217.06

217.06


100


2080903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36

36


100


2080905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0.6

0.6


100


2080999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798.81

798.81


100


2082804

拥军优属

260.10

245.40

14.7

94.35


2082899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20.00

20.00


100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行保障

 2021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3.45万元。

人员经费256.64万元,其中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公积金、医疗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6.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机关厉行节约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单位因公出国(境)支出均为0万元。

2021年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收入和支出均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收入和支出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预算收入和支出均为0万元。

2021年公务接待预算收入2.7万元,支出2.14万元,与上年3万元下降了28.67%。

2021年会议费支出情况:会议经费预算收入0.75万元,支出均为0.75万元,与上年支出2.85万元下降了73.68%。

(3)机关节能降耗

 2021年单位能耗支出3.62万元,其中电费支出2.17万元,水费支出0.78万元,天然气支出0.67万元。

2.专项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2021年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表

                                            单位:元

支出功能科目编码

项目名称

指标下达

资金用途

备注

2080804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6.86

纪念设施机构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构运行、人员看守、烈士祭扫,烈士纪念日活动、设施设备维护等。


2080805

义务兵优待

2327.04

义务兵优待金、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


2080899

其他优抚支出

5728.15

包括“三属”、伤残军人抚恤,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渋核、农村籍60岁以上退役士兵、带病回乡、烈士子女、抗战老兵等生活补助,重点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等。


2080902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217.06

军队离退休人员退休费。


2080903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

36.00

军休机构运行经费。


2080905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0.60

军队转业干部经费。


2080999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798.80

主要是退役士兵社保接续。


2082804

拥军优属

260.10

八一、春节慰问驻泸部队、优抚对象、现役军人等。


2082899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20.00

新办公楼装修支出。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①2021年部门基本支出303.45万元,为我单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提供了资金保障。2021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省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要求,认真践行“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工作理念,聚焦退役军人关切问题,聚焦特困退役军人群体,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工作,营造拥军优属氛围,推进全县退役军人工作迈上新台阶。

②2021年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8071.82万元,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保障义务兵家庭数量587个家庭;抚恤优待政策落实率100%,经费足额发放率100%,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100%,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及时率100%,发放义务兵家庭补助资金及时率100%;从而促进军队稳定,促进双拥工作,使优抚对象生活情况得到有效改善,促进征兵任务完成率100%,良好的保障了优抚对象权益,各类优抚对象满意度≧90%。

③2021年通过发放退役安置补助资金1052.47万元,使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无军籍职工、军休机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社保断保补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等得到有效保障,退休退役安置人员生活基本稳定,机构正常运行。全年补助军队离退休人员和无军籍职工人数15人,帮扶困难退役军人346人次,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补缴的退役士兵人数45人次,军休服务机构管理用房面积300多㎡,补助军队离退休人员和无军籍职工经费及时拨付率100%,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及时拨付率100%,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及时补缴率100%,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按时发放比例100%,维护使用军休机构用房100%;从而保障军队长期建设需要,保障军队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健康运行,保障退役军人就业生活等,促进了社会和谐,使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人员和无军籍职工满意度≧90%。

④2021年通过拨付拥军优属专项资金260.10万元,对现役军人家庭、驻泸部队、重点优抚对象等慰问,营造了良好拥军优属氛围,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在春节、建党100周年、八一等节日期间进行慰问,慰问边防官兵28人,驻泸部队4个;从而促进了军队稳定,促进了双拥工作,对各类优抚对象权益得到保障;使各类优抚对象、驻泸部队等满意度≧90%。

(四)财务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内部控制。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增强法纪观念,遵守规章制度。为保证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制定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成立财务监督小组,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对各项资金的管理、经费收支审批等均做了明确规定,严格资金的筹集、调度和使用,债权债务及时结算、结清。各项经费支出实行限额把关、一支笔审批制度。

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严格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从严把关、做到一事一公函、一事一审批、一事一结账,会议费和培训费严格按年初计划和制度规定的标准行。各项费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退役军人工作的开展。

(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根据《泸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泸县府办发〔2020〕38号)以及《泸县财政局关于<应发泸县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安排部署绩效评价工作。工作内容如下:

①核实数据。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

②查阅资料。查阅 2021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③发放调查问卷。对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进行调查。

④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 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⑤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⑥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1年度评价得分为95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2021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自评得分

备注

预算编制(10分)

报送时效(1分)

基础信息更新(1分)

1


编制质量(2分)

预算编制准确(1分)

1


部门预算审查(1分)

1


绩效目标(5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2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2

-1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1


专项转移支付分区分项目编制 (1分)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1分)

1


预算执行(20分)

执行进度(10分)

财力专项分配时限(4分)

4


专项分配合规率(3分)

3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3


预算调整(4分)

执行中期评估(4分)

3

-1

行政成本(6)

节能降耗(3分)

3


三公经费(3分)

3


综合管理(40分)

债务管理(2分)

债务还本付息(2分)

2


非税收入执行情况(4分)

非税征收情况(2分)

2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2


政府采购实施    (4分)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   (2分)

2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分)

2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建设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    (2分)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  (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10分)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2


评价层次(2分)

2


评价结果报告(2分)

2


整改完成率(4分)

4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2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2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  (2分)

2


整体效益(30分)

部门整体绩效   (30分)

部门职责履行结果(10分)

9

-1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9

-1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9

-1

(二)存在的问题 。

1.个别政策性资金下达科目不精准,致使在支付时有混淆,绩效评估就有偏差。

2.单位财务人员均为非专业人员,没有经过绩效管理工作系统化培训,对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够深入,绩效评估报告质量不高。

(三)改进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作出以下整改和建议:

1.单位预算管理人员认真核实每一项政策性资金,事前与县财政局预算管理相关股室进行核实,确保政策性资金精准,使绩效管理工作贯穿在全年工作中。

2.加强财务人员技能培训,以自学为主,集中培训相结合。建议相关部门组织外出培训绩效管理工作。

                              

 

                              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4月5日


泸县 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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