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属机关单位,下设5个独立编制机构,即泸县电化教育馆、泸县幼儿教育管理中心、泸县考试中心
(泸县青少年中心)、泸县业余体校、泸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泸县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体制改革政策以及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和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与协调管理。
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科专业建设,负责指导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3、综合管理全县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联系地方高等教育,指导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组织编写审定地方教材,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本部门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和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县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国(境)外教育和体育援助、教育和体育贷款以及教育和体育国际合作项目的执行。
5、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6、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电化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指导本系统的党建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单位党建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所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9、综合管理全县学历教育考试和学籍学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10、承担国家、省、市交办的教育和体育研究项目以及实验课题,指导全县教育和体育科研以及成果推广工作。
11、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体育服务管理;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监督管理。
12、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的发展,指导和推进体育训练、体育竞赛、青少年体育工作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市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的参赛和承办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监管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3、积极开展教育和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好外籍教师、专家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14、指导教育和体育行业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对归口管理的社团进行监管。
15、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本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以人民需求为中心,以人民美好生活为指引,统筹推进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加强全县教育、体育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三)人员概况
泸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8名(含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县招办行政编制),事业编制47人(含工勤编4人、惠济路幼儿园1人、城北幼儿园5人),年末实有人数7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总收入886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86.96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1.74万元。基本支出1244.75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项目支出7615.95万元(其中基建支出765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6850.9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支出881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86.9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4.75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项目支出7572.99万元(其中基建支出765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6807.99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泸县2021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和口径》来编制预算。2021年我单位预算总额8817.7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批准总额为4001.84万元,中期调整8798.96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基金预算786.96万元和行政事业类项目追加预算。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预算总额8817.74万元(其中:2021年年初结转61.74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756万元),2021年实现支出881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86.9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2.96万元。2021年1-6月实际支付3855.11万元,支付进度为43.72%;1-9月实际支付5472.08万元,支付进度为62.06%;1-12月实际支付8817.74万元,支付进度为100%。
(三)支出绩效情况
1. 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2021年我单位紧紧围绕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政府会计制度,确保局机关工作正常运行,有效行使资金监督管理职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规范资金支出行为,促进机关廉政建设。
(2)机关厉行节约。
我单位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为6.5万元,支出较上年均有所压缩。
(3)机关节能降耗。
2021年我单位支出水费1.1万元,电费8.4万元,燃气费燃油费2.14万元,在资金的支出执行上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坚持“反对浪费,节约开支”的原则,不该支出的一律不给予报销,严格把支出控制在年初的预算指标内。
2. 专项预算项目(待批复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项目经费实施绩效分配(详见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都是严格按照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用途高效合理地使用项目资金(详见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完成后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绩效目标基本按规划实现(详见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建立了机关管理制度,制定了相应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我单位严格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政府会计制度》,做到账务处理规范,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明确一般性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报账审核。机关公务接待、差旅费严格按相关办法执行。
机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等。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
部门自评工作开展和评价结果运用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我单位综合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均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合理安排项目支出,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完成了部门职能职责,实现了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支出绩效,全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97分。
(二)存在问题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不够完善。目前我单位处在绩效管理初级阶段,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在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绩效评价未纳入财政管理全过程,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国家部门绩效目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完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审核、评价等工作。
2.加强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3.严格按照批复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泸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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