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泸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属行政单位,下属二级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泸县酒业发展促进中心、泸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服务业发展促进股、市场体系建设股、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股、外经贸股、酒业发展促进股、经济合作股、政策法规和市场秩序股。
(二)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促进全县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制定全县商务和会展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酒类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促进全县酒类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县酒类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全县酒类产业发展综合协调服务和重大问题研究。
3.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现代商贸中心建设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承担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培育、指导、引导和规范管理。负责指导和规范现代服务业行业商会、协会等社团的工作。
4.拟订规范市场运行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对全县商贸领域进行监督管理,按职责分工对特殊流通行业、药品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5.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商品交易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6.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承担全县茧丝绸协调工作。
7.负责全县会展行业的统筹协调、发展促进与服务管理工作,牵头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会展活动。
8.规划全县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9.牵头负责全县服务业统计工作及运行监测分析,负责商贸服务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会展业、电子商务统计工作,进一步建立与国家统计制度相衔接并互为补充的地方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
10.指导全县酒类产业发展布局,拟订酒类产业结构调整和培育企业梯队发展的意见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酒类新建项目、技改项目的立项、产业政策确认和白酒生产许可管理服务工作。
11.指导全县酒类企业拓展市场,引导和组织酒类企业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种酒类专业展会。实施品牌战略,加强名优产品宣传,提高泸县酒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12.承担全县酒类产业统计及运行监测分析,牵头建立酒业园区统计调查体系,发布酒类产业信息,指导酒类企业生产;牵头协调解决酒类企业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
13.牵头协调并组织实施全县酒类产业发展和酒类产业园区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规范酒类行业商会、协会、学会等社团的工作。
14.指导酒类企业开展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和酒旅融合发展工作,协调推进酒类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
15.拟订促进冷链物流、城乡配送、电商物流、快递物流等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财政部门研究提出促进物流产业发展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泸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核定总编制30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纪检组3名,事业编制14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27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12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11人;遗属1人;长期临聘人员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年初结转224.91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174.74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391.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0.4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7.24万元,项目支出662.0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159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64万元,项目支出1053.83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泸县2021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和口径》等预算编制的法律、法规编制预算。2021年我局预算总额1791.48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批准总额为537.52元,中期调整1253.96万元,主要原因是电子商务项目经费和追加基金等原因。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21年度,我局总预算1791.48万元,(其中:2021年年初结转224.91万元,本年财政拨款1566.57万元),2021年1-6月实际支付498.67万元,1-9月实际支付999.25万元,1-11月实际支付1540.39万元,1-6月支付进度为27.84%,1-9月实际支付55.78%,1-11月实际支付85.98%。
(三)支出绩效情况
1. 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开展工作,财政资金严格按要求支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等;经常性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商务工作相关业务的经费支出。
(2)机关厉行节约。
我局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4万元,公务接待费3.44万元。
(3)机关节能降耗。
2021年我局办公楼及食堂水费0.69万元,电费2.23万元,在资金的支出执行上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坚持反对浪费,节约开支的原则,不该报销的一律不给予报销,严格把支出控制在年初的预算指标内。
2. 专项预算项目(待批复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2021年泸县商务局无专项情况。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21年泸县商务局无专项情况。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泸县商务局无专项情况。
(四)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了《泸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内部工作手册》,制定了相应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做到账务处理规范,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真实完整,不做假账。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机关公务接待、差旅费严格按相关办法执行。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我局综合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均按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合理安排项目,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完成了部门职能职责,全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良好。
(二)存在问题
预算工作有待细化。
(三)改进建议
加强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更好地做好项目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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